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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小程序主体和收款商户号主体不一样,平台上报税务的报税主体要按小程序主体算?这个很不合理?
“【深圳市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XXXXXXXXXXX): 您申报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深圳税务) 2025年11月05日” ----这是这两天收到税务局的通知短信,问题是我的小程序主体和商户号主体不一样,小程序的收入一分钱都没有到小程序的主体上面,但是平台却按这个数据上报了,按理应该是按商户号的数据上报?这种情况下如果小程序的主体如何处理?一分钱没有收,还要要按这个缴税,完全不合理!
11-07 - 小程序普通链接二维码跳转小程序功能不生效?
小程序开启了扫描普通二维码跳转到小程序的功能,按官方文档要求进行了设置。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时,并不会跳转到小程序的功能页面,而是显示二维码对应的链接。域名也已经备案过,麻烦帮忙看下 [图片][图片] [图片]每个不同的sn参数都要申请恢复后才可以正常跳转小程序,但是我的域名是备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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