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活体检测

# 一、能力介绍

微信活体检测能力适用于需要验证用户为真人操作的业务场景。与微信人脸核身相比,活体检测能力仅验证当前操作者是否为真实活体,不涉及身份证信息比对,适合对隐私要求更高、或无需实名核验的业务场景。

在接入方式上,微信活体检测能力仅提供活体采集页面,小程序需结合自身业务场景自行设计以下页面:

  • 用户协议页:在发起活体检测前,向用户展示并获取相关授权;
  • 结果页:根据活体检测后台返回的结果,自行设置通过/失败等对应的结果展示页面。

页面流转示例可参考下图。

# 二、接入流程

由于微信活体检测能力涉及到用户的敏感、隐私信息,因此小程序申请该能力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的主体以及类目,需要在限定的类目范围内(见附录),且与小程序的业务场景一致等条件。如需申请,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wx_city@tencent.com⁠ ,以便我们评估:

  1. 1.基本信息:Appid、小程序昵称、主体名称、主体类型、所属类目;
  2. 2.活体检测能力使用场景说明:说明活体检测能力的具体应用场景描述及交互图,并加盖小程序主体公章;
  3. 3.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提供小程序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全文,规则中需向用户告知获取活体图片的原因,落款需与小程序主体一致并加盖公章;
  4. 4.是否留存活体图片说明:说明是否会留存用户活体图片,若留存请充分说明必要性,并加盖小程序主体公章;
  5. 5.活体检测能力服务协议:请充分阅读该协议内容,若同意该协议请加盖小程序主体公章;
  6. 6.联系方式:小程序管理员或运营人员的联系方式(用于后续建群沟通)。

# 三、开发流程

# 1)小程序后台根据业务方流水号获取本次活体检测唯一标识

小程序后台根据业务方系统内部唯一流水号调用getuseridkey接口获取活体检测唯一标识user_id_key字段,并提供给小程序前端调用wx.startLivenessDetection接口使用。

# 2)小程序前端调用微信活体检测接口进行活体检测

小程序前端从小程序后台拿到活体检测唯一标识user_id_key字段后,调用wx.startLivenessDetection接口对用户进行活体检测,获取本次认证结果唯一凭据verifyResult。

# 3)小程序后台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唯一凭据获取本次活体检测最终结果

小程序前端调用wx.startLivenessDetection接口后,需要通知小程序后台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唯一凭据 verifyResult字段调用微信后台getinfo接口查询本次纯活体检测的真实验证结果。

请注意:为保障业务可用性和安全性,务必调用getinfo接口,查询用户活体检测的真实验证结果。

# 4)小程序后台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唯一凭据拉取本次活体检测图片

小程序后台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唯一凭据verify_result字段调用getimage接口拉取本次活体检测图片。

# 5)示例代码

wx.startLivenessDetection ({
// 活体检测会话唯一标识
userIdKey: 'xxx',
success () {
// 接口调用成功,需要通知小程序后台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唯一凭据verifyResult字段调用微信后台 getinfo 接口查询本次活体检测真实结果。
fail()// 接口调用失败
},

# 四、 联系我们

开发中遇到任何疑问,可以 点击此处 通过社区反馈,将有工作人员跟进回复。此外,也可以通过工作邮箱 wx_city@tencent.com提交关于本能力的意见与建议。

# 附录

支持微信活体检测能力的小程序主体类目包括: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使用微信人脸核身能力所需资质
物流服务收件/派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网络货运)
教育学历教育(学校)/以下资质 2选1:
  1. 1.公立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审批设立证明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私立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医疗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互联网医院/仅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2选1):
  1. 1.卫生健康部门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均需含“互联网诊疗”或名称含“互联网医院”等相关内容
三级私立医疗机构/仅支持三级以上私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医院等级证书》
政务民生所有二级类目/仅支持政府/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金融业银行/以下资质 2 选 1
  1. 1.《金融许可证》
  2. 2.《金融机构许可证》
信托/以下资质 2 选 1
  1. 1.《金融许可证》
  2. 2.《金融机构许可证》
公募基金/以下资质 4 选 1:
  1.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基金”
  2. 2.《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
  3. 3.《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4. 4.《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证券/期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保险/以下资质 8 选 1:
  1. 1.《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3.《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4. 4.《保险中介许可证》
  5. 5.《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6. 6.《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7. 7.《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8. 8.《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消费金融/银监会核准开业的审批文件与《金融许可证》与《营业执照》。
非金融机构自营小额贷款/仅支持省金融办监管的网络小贷主体,同时提供:
  1. 1.《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或《小额贷款机构经营许可证》或省金融办批准文件
  2. 2.申请主体资质承诺函。
汽车金融/金融租赁/仅支持汽车金融/金融租赁主体,同时提供:
  1. 1.《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包含“汽车金融” /“金融租赁”;营业范围包含“汽车金融”/“金融租赁”业务)
  2. 2.《金融许可证》或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开业核准批复文件
交通服务网约车快车/专车/其他网约车(自营性网约车)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平台)提供与网约车公司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网约车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航司服务/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机场服务/提供《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或《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
公交/地铁/提供公交/地铁/交通卡公司《营业执照》
水运/(船企)提供《水路运输许可证》。(港口)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
骑车/仅支持共享单车,提供共享单车公司《营业执照》
火车/高铁/动车/仅支持铁路局/公司官方,提供铁路局/公司《营业执照》
长途汽车/以下资质 2 选 1 :
  1.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客运)
  2. 2.官方指定联网售票平台(授权或协议或公开可查询文件)
租车/运营公司提供《备案证明》与对应公司《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汽车租赁业务
高速服务/仅支持ETC发行业务,(2选1):
  1. 1.事业单位主体,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官方指定的发行单位(一发单位),需提供“官方授权或协议,或公开可查询的文件”
生活服务生活缴费/(供电类)提供《电力业务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供电。
(燃气类)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供气。
(供水类)提供《卫生许可证》与《营业执照》。
(供热类)提供《供热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供热。
IT科技基础电信运营商/以下资质 2 选 1:
  1. 1.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 2.运营商分/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含相关业务范围)
转售移动通信(中国移动)/仅支持虚拟运营商,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或“含在全国转售中国移动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1. 3.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
转售移动通信(中国联通)/仅支持虚拟运营商,同时提供:
  1. 1.《营业执照》
  2.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或 “含在全国转售中国联通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 3.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
转售移动通信(中国电信)/仅支持虚拟运营商,同时提供:
  1. 1.《营业执照》
  2.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或“含在全国转售中国电信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 3.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
转售移动通信(中国广电)/仅支持虚拟运营商,同时提供:
  1. 1.《营业执照》
  2.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或“含在全国转售中国广电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 3.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
旅游服务住宿服务/仅支持酒店,提供《酒店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旅游管理单位/仅支持政府/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商业服务公证/仅支持公证处,提供《公证处执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交直播/以下资质 2 选 1:
  1.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网络表演)
文档变更日志(2条)
2026 年 06 月 03 日
新增纯活体接入规则说明
2026 年 05 月 21 日
修改功能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