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申请食品类目问题,如本地出台申请备案证明流程系统了可以去申请,如果当地的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暂未完善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申请。
官方方法: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截图(需含“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相关)+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需加盖公章),在小程序后台拼图提交【商家自营-食品】类目申请
多张资质可拼图上传
《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暂无模板,需要自己写,但是内容需包含小程序主体信息(AppID、主体名称、承诺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以及加盖小程序主体鲜章
🔺注:后续待你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完善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后,你方需在一个月内主动去办理备案,拿到备案凭证后,需要删除该类目再重新提交备案资质申请,否则平台复核没有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会进行相关处理的。
本人申请通过后的截图:
下面是本人自己写的声明,可以借鉴:
《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
申明人:***
小程序主体名称:***
小程序AppID:***
您好,由于我方广东当地的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暂未完善,需要售卖预包装食品,现提供AppID、主体名称以及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截图+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并在小程序后台提交【商家自营-食品】类目申请,望微信小程序官方通过食品类目审核。
后续待我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完善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后,我方需在一个月内主动去办理备案,拿到备案凭证后,需要删除该类目再重新提交备案资质申请,否则微信小程序平台复核没有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我方愿意接受微信小程序平台对我方进行相关处理!
申明人:(盖章)
下面是广州关于食品备案的相关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面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改革措施: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网址: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7870181.html
请问申明人是填写法人的姓名还是企业全称?
营业执照+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
拼图上传后还是被驳回
你添加的【商家自营 - 食品】类目审核未通过, 原因是: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提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或口岸商店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我按照要求: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截图+后续待当地备案系统完善后需主动补充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声明,将三种图片拼接到一起,还是被驳回啊
你好我这边预包装售卖备案号已经通过了怎么去申请食品类目
微信小商店能用这个方法吗
请问,这个备案凭证,是什么样子的?工商那边回复都是自动备案,没有备案证明和凭证
你好,我想咨询下,写的申明是需要工商局盖章吗?
个体户的申明人填写个人名字还是营业执照名称?没有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