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有个公众号要办理迁移。公众号原主体已注销,注销超过90天,清算组已解散,公章等已收回。原主体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注销的红头文件还在。
之前按照与腾讯客服沟通的,已出具好说明函,说明了迁移后的归属问题(如图1)。
在本地一公证处询问,答复是:说明函须同腾讯方面确认格式、内容是否可行,若可行,可帮忙对说明函进行公证。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他们不可公证,因原主体已不存在。
现在我处想问4点:
1、如图1的说明函格式、内容是否完整正确,能否通过微信公众号迁移的审核标准?
(图1)
2、按照我们的情况,能否只公证说明函,而《迁移申请函》不做公证,仅原主体法人代表签字、目标主体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就可?
3、若《迁移申请函》必须公证,公证书原主体方能否以原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来做公证(如图2,红字处)?
(图2)
现在可以快速迁移了,全程2工作日内完成,包含冻结、公证的时间。
所需资料:双方主体证件照片、法人身份正反面照片、公众号后台截图;
迁移要求:公众号能正常登录,主管理员能扫码;
快速办理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srEtdGgTbw8map8OWZmEEw
温馨提示
1.个人主体公众号只需提供注册人身份正反面照片;
2.若原公众号主体已注销,无需提供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