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头有几个自己的小程序,由于是办公方面的应用,所以希望实现以下两件事,但是担心是否会和小程序运营策略冲突:
1)同一主体的多个小程序功能各不同,准备新建一个小程序X作为集中平台,将基础管理功能统一放在X中,各小程序主打功能不变,考虑到用户方便,所以在X上会放上述多个小程序供跳转使用;
2)考虑到企业用户的日常使用,可能会有我们提供的服务之外的小程序需求,所以计划支持企业管理员在该企业面板中,自行添加5-10个第三方小程序,供其员工使用;
以上两点,请问是否会违反运营规范中的互推行为?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_5-10-%E4%BA%92%E6%8E%A8%E8%A1%8C%E4%B8%BA
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是自己内部产品跳转,就不会构成互推,要是做应用市场,给一大堆跳转,那就是互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