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发布的《【案例速例】媒体人与自媒体的言论边界——刘虎诉汤名誉权纠纷二审胜诉》包含 刘虎诉汤计名誉侵权案终审生效判决书及代理词,相关内容完全合规:1. 终审判决书已生效且属依法可公开的司法文书;2. 发布前已隐去所有个人隐私信息(附发布的上诉状主体身份具体内容略的截图),未篡改文书、未添加侮辱性言论;3. 发布目的为展示代理成果、普法宣传,无侵权意图。我们的文章被平台以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由进行删除(违规处理号:115022507),无法找到申诉的途径,现在这里请求协调恢复该文章的发布。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