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获悉微信公众平台在毫无依据的前提下,因为不知何人举报我的文章,而直接删除了我正常发表的日本游记。游记内容毫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删除前也未给出明确证据指出我的文章何处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且没有申诉通道。我多次拨打400-670-0700后,提示转接人工服务,但拨打等待了10分钟,最后告诉我没人接待,让我过段时间再打电话,直接给我挂断。我认为这是微信公众平台极度不保护作者原创知识产权的表现。希望相关部门认真阅读后指出文章不符合《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部分,再给予相关处理!这种无端投诉及删除文章的行为,是微信公众平台不尊重作者知识产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