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做的是 商家转账到零钱 功能,提起“开通商家转账到零钱申请”。我认为合理的研发过程应该是下面这样:
1 微信审核通过了次功能,我们拿到使用该功能的权限
2 我们开发对应的功能
3 上线该功能到小程序
而目前这个权限都没有开通,我们“没有添加上提现功能”不应该是合理的状态吗?否则岂不是上线一个根本没办法使用的功能?
并且我已经写明了上线时间为“审核通过之后,立即上线”,即目前还没有上线。
基于上述理由,我无法理解驳回原因:“1.实测未见提现功能”
请工作人员为我答惑,难道必须要先将一个没开发完的功能以bug的形式放到线上,才能通过,还是我理解的有问题?
非常感谢。
建议准确描述活动上线时间,若未准确描述活动上线时间,审核人员可能会认为活动已上线,并在小程序内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