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备案的重要性和必须性,但是一个人负责多个项目多个小程序时,每个小程序备案都需要一个负责人手机号和应急手机号,而且这些手机号都不能已用于其他小程序备案,这个规定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公司一般能有几个项目负责人,更别提单位的。这个限制究竟有什么必要性?如果每个小程序都要两个手机号码,需要有多少运营人员?如果因此导致许多小程序采用不实或非负责人员的手机号,备案的真实性如何体现?开发商/运营商的责任管理会不会混乱?责任方真的就只在运营上吗?
我的理解是备案能为了更好地规范小程序生态环境,让每个开发者和运营者遵循法律法规去开发和运营合法的小程序,而不是为了符合某些安全规定去推卸责任和制造问题,或者说小程序的备案做实人认证很难?还是为了促进三大运营商多增加些新手机号入网用户?没有更好的办法?还是说现在小程序太多了,别再开发了,一个单位运营一个就行了?
你好,在平台备案系统中,人,手机号,应急手机号,邮箱均一一绑定,同一个人允许为多个小程序备案(同一主体下),可以提交一致的手机号、应急手机号及邮箱,但不能出现不同人共用手机号/邮箱的情况。
一个人负责多个项目小程序的话,都是同一个负责人,可以备案的时候填写一样的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应急手机号。我们四个小程序都是同一个负责人,信息都一样备案是完全没问题的(假设负责人1,手机号1,应急手机号2,多个小程序都是填的负责人1,手机号1,应急手机号2)
有个误区,不是每个小程序都要2个手机号码。
如果同一个主体的话,可以在备案的时候管理员设置为同一个人,这样2个手机号码(管理员和应急联系人)就可以备案多个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