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分销最多只能二级,指的是A销给B,B再销给C,A和B可以获得分销利润,C不得再有后续分销?还是C可以继续销给D,但只有B和C可以获得利润。然后D可以继续有分销下级?
另外一个疑问是:用户A经申请成为小程序商城分销商,然后A通过分享二维码或其它方式,让B进入商城,并在商城购买了产品,则A获得了佣金,这种方式应该是合规的吧?
如果B也成为了商城的分销商,且为A的下级,然后B又让C进入商城,且C在商城购买了产品,则A和B获得相应的佣金,这种方式是否合规?
如果C继续成为商城的分销商,且为B的下级,然后C又让D进入商城,且D在商城购买了产品,则B和C获得相应的佣金,A没有佣金,这种方式是否合规?如果继续向下发展呢?
所有产品都是在商场购买,但是佣金只分给上两级,是不是也属于传销,不被微信允许?
看了大半天帖子 (19年3月), 对于虚拟购物,官网说二级分销是生产者A 批发者B 购买者C, 这样就好理解了:生产者A是平台,B是分销商,C买了后BA都有钱拿(二级);假若C申请了批发者,让D购买了,CA都有钱拿(二级),这种情况是与B没关系的,要是让B也拿钱,就成了CAB都有钱拿(三级),三级不让过,不知道这大半天的理解对不对。。。另外分销对于实物限制不同(没研究透)
同不同意呢
关注下,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