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佬们解答一下~
问题:
1、小程序虚拟支付2.0中产生的流水被平台抽走了分成40%,这个比例是固定不变的吗?无论单笔流水多少,无论累计流水多少,都是按40%抽走吗?没有其他条件限制的对吗?
2、请问上述问题中提到的平台分成,平台会给我们开票吗?如果开票,为啥我们现在都还没看到6月份可以申请开票的记录呢?如果不开票,请问这部分金额是不是以广告金的形式退还给我们,相当于平台没有抽走我们的分成,只是限制我们这部分金额只能以广告金的形式使用?那如果我们不使用这部分的款,也不能提现吗?超过一定的时间,它会被清零吗?
3、关于广告金,请问是以我们广告金实际消耗金额来给我们开具发票吗?请问这个开票又需要去哪里申请呢?多久可以申请呢?消耗明细和账单又在哪里查看呢?因广告金转充消耗而产生的激励金,这部分消耗了不会给我们开票的对不对呀?另外,”平台分成40%的流水以广告金的形式退还“是无论什么情况都是以这种形式处理吗?还是说有条件的呢?是流水不超过50万元的情况下才是这种形式吗?那超过50万元又是怎样的形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