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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转载官媒非涉政阅读10万+文章被判夸大误导违规封禁7天,投诉转载来源,一个月没处理?

————————————8月11日更新————————————

与转载文章一样的同一时期发布的所有文章依然正常打开,广州日报的文章在7月10日提交投诉,依然没有处理。

————————————以下是原帖子内容————————————

文章标题:《毒性比砒霜高百倍!多地发布预警:别买!别吃!》

来源文章阅读量:10万+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公众号,转载的公众号包括各地资讯号,中国新闻网,河南疾控,苏州健康等等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SjrlleDEDy2aLO3Xgbx-Q

https://mp.weixin.qq.com/s/6t4BTrQRpQa-uNw1HqxrMg

https://mp.weixin.qq.com/s/oma5xH9Es66EeWRp7T-5qg

https://mp.weixin.qq.com/s/psJD3vj-X8-5ZEM2Scn7ww

……

文章标题、内容没有任何改动。文章标题、内容没有任何改动。文章标题、内容没有任何改动。

文章就是一篇正经科普内容,提醒人们区分有毒的食材。

开始以为是系统误判,申诉说明,但是依然审核失败。

如果按这个标准,那么那些原始发布的公众号为何可以获取那么多的阅读,而没有用户去举报?

如果我按评判标准,去举报广州日报的文章,是否对方也有一样的处理结果?

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

7月22日更新:

7月10日举报了几篇内容和标题相同或者相似的文章,举报类型选择不实信息,标题夸大煽动类,截至7月22日,所有被举报文章包括广州日报原文依然正常浏览。

————————————————

7月12日更新:

本人在网上搜索了相关资料,有权威发表的信息证明这篇文章【并非】属于“标题以浮夸的描述,反常识强调某种食物/行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曾发文:《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文章中提及:“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说,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

2.百度百科上面,权威组织科普中国,对砒霜毒性的描述如下:“其中以毒性较大的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中毒多见,口服0.01~0.05g即可发生中毒,致死量为60~200mg(0.76~1.95mg/kg)”

对有毒物质的毒性是以致死量作为标准,60除以0.54=111,可见织纹螺里面的有毒物质毒性,确实比砒霜毒百倍,别买别吃也是官方发出的提醒,并非作者意图“煽动用户不要去做某件事”

这条规则的关键词是“反常识”,既然文章有科学验证作为佐证,为何属于违规?

本人公众号发布的文章阅读量为910,文章被处理的原因是“经过用户举报,经过审核违反……”,那些10万+阅读的文章没人举报?这个情况是否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附原文链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链接:https://m.chinacdc.cn/jkzt/zywsyzdkz/fgtlglbf/201208/t20120806_66545.html

百度百科链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0%B7%E4%B8%AD%E6%AF%92/7208556

——————————

最后一次编辑于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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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立十
    立十
    07-05

    首先你的内容确定是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规则》4.11.3 标题以浮夸的描述,反常识强调某种食物/行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其次你截图的这些都属于有媒体资质的媒体号,涉及到一些相关健康等内容,没有媒体、医疗等资质不能乱发。

    07-05
    有用
    回复 6
    • Charles
      Charles
      07-05
      谢谢回答。
      那请问哪里有这条规则,非媒体资质号不能转载这类文章?
      这种不是时政,不是敏感题材,科普类生活常识的文章而已。


      违规判定说明是“你好,经审核,发现文章标题、摘要或正文等内容涉嫌误导用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4.11条规定”,


      我认为并不是你说的那样。
      07-05
      回复
    • 立十
      立十
      07-05回复Charles
      你的内容确定是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规则》4.11.3 标题以浮夸的描述,反常识强调某种食物/行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其次,没有媒体、医疗健康等资质不能发这类内容。
      07-05
      回复
    • Charles
      Charles
      发表于移动端
      07-05回复立十
      反常识就是伪科普,即谣言,如果你上面说的成立,那么媒体就可以用反常识来发表文章,其他公众号发表就算违规? 而且这不是专业医疗的内容,只是正常科普文章,而且都有出处,为何普通公众号不能传播? 如果说这篇文章是我自己发表出去,我的号没资质,按你的标准算违规,你的标准是对的。 现在只是转载,没有任何改动,主旨不是恶意,却落一个违规?这才是反常识吧。
      07-05
      回复
    • Charles
      Charles
      发表于移动端
      07-06回复立十
      我再补充一下观点,首先这不是“我的文章”,我只是转载,如果是我的号没资格转发,违规提示只会是违反互联网信息规定或者法律规定,而现在并非这个原因。--------退一步讲,答主说得对,这篇文章真的违反规则,那对于文章始发的以及转发的几个号10万+阅读量是如何实现?超几十万人看了没一个觉得有问题想举报?系统没有一点风险监测? 两种选择: 1.文章违规,转发的被罚,始发的不罚?双重标准? 2.文章不违规,为何复审不通过? 我只能说对这个检测和审核机制很失望。 再一次谢谢你补充的回答。
      07-06
      回复
    • Charles
      Charles
      07-12
      我在网上搜索了相关资料,有权威发表的信息证明这篇文章【并非】属于“标题以浮夸的描述,反常识强调某种食物/行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曾发文:《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文章中提及:“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说,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


      2.百度百科上面,权威组织科普中国,对砒霜毒性的描述如下:“其中以毒性较大的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中毒多见,口服0.01~0.05g即可发生中毒,致死量为60~200mg(0.76~1.95mg/kg)”


      对有毒物质的毒性是以致死量作为标准,60除以0.54=111,可见织纹螺里面的有毒物质毒性,确实比砒霜毒百倍。


      请问你一开始认为的“首先你的内容确定是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规则》4.11.3……”,是否有经过查证?



      这条规则的关键词是“反常识”,既然文章有科学验证作为佐证,为何属于违规?还是审核都不会去认真查看内容,看到形似的标题,都一棒子去打死?


      另外,我一周前举报了发布这篇文章的多个公众号,都没有删文章。


      附原文链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链接:https://m.chinacdc.cn/jkzt/zywsyzdkz/fgtlglbf/201208/t20120806_66545.html


      百度百科链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0%B7%E4%B8%AD%E6%AF%92/7208556
      0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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