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号年审“媒体资质机构名称与申请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问题怎么破?
请腾讯客服耐心看完我的问题:
微信公众号 :城市直通车 原始ID“gh_2b47073f73ba”
到期年审,本人作为管理员代表“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申请的订单,分派到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按审核机构的要求提交了 如下资料:
1大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 大连市广播电视台 《广播电视机构许可证》
3辽宁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 大连广播电视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 大连广播电视台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但是审核机构回复,由于这些证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因此无法审核微信公众号 :城市直通车 原始ID“gh_2b47073f73ba”为媒体号,只能审核为“事业单位”。
我们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因此与6月22日向腾讯客服反映了该问题。6月29日接到10017号客服专员回复,是因为我提供的媒体资质机构名称与申请主体名称不一致,因此不支持认证为媒体账号。对此,做以下说明: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文件 大委办发 〔2018〕35号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园。整合大连报业集团(正局级),大连广播电视台(正局级)及其所属大连广播电视发射台(县处级)、大连三〇三转播台(县处级)、大连三〇五转播台(正科级)、大连三〇六转播合(正科级)、大连大和尚山微波站(正科级)、大连老白山微波站(正科级),市文广局所属大连京剧院(县处级)、大连舞台美术设计中心县处级),团市委所属共青团市委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因此原大连广播电视台已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归入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原有的广播电视业务不变。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机构许可证》登记名称为“大连市广播电视台”但核准的呼号为“大连广播电视台”,至于为何名称多一个字,广电总局并未解释,多年来也一直是这么执行的。
以上就是所谓“媒体资质机构名称与申请主体名称不一致”的原因。我们认为:之前所提供的资料已完全可以证明微信公众号“城市直通车” 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大连广播电视台)所属公众号, 理应认定为媒体号。名称的不一致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但不应该成为不予认证的理由,请腾讯公司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