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回答

政府机关公众号主体名称修正业务提供证明材料问题?

我局在办理微信公众号主体名称修正业务时,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后系统反馈材料不符要求,提示“政府改革文件除提交涉及改革内容部分外,还需提交加盖鲜章的封面和封底”,但涉及的政府改革文件(泰发2018 42号)发文机关并未盖章,所以无法提供盖章的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盖我们的局章(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回答关注问题邀请回答
收藏

1 个回答

  • SΤòР。o
    SΤòР。o
    2021-10-11

    办理微信公众号主体名称修正业务时,影响公众号日常推送吗?

    2021-10-11
    有用
    回复
登录 后发表内容
问题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