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注册商标
关于IAA小游戏名称申诉问题:游戏名称被占用,其他小游戏平台已经申诉抢注成功,微信小游戏侧两次被拒!【关于微信小游戏名称申诉问题】 在申请软著游戏名称前,从版权局查询,没有人使用该游戏名称,不存在同名游戏。 目前软著申请成功,已经拿到纸质版软著。 在注册小游戏的过程中,微信小游戏后台提示,该名称被其他公司占用,并且微信小游戏不允许注册同名游戏。 我方是唯一拥有该游戏名称版权的公司~~ 其他平台已经申诉成功,但是微信小游戏提示需要版号和商标,目前游戏还在demo期,并且是一个IAA游戏,没有以上材料。 只有软著没有办法申诉成功?请问有相关的办法吗? 其他小游戏平台已经申诉抢注成功,微信小游戏侧两次被拒!
10-22ICP资质可以聊聊
我有个小程序,有多个商户,我想钱收到商户那里,我作为平台抽成,用服务商分账可以完成么?小程序主体是A公司,我可以用A公司申请作为服务商么? 然后邀请商户a,b,c,d,e 作为我的特邀商户,C端用户付钱直接付到abcdef里的其中一个,然后我再用服务商分账模式,从abcdef的订单中抽取10%或者20%给A和B公司么? 电商收付通需要ICP资质,这个暂时搞不来,我就想了解下服务商分账模式能完成么?
10-16游戏无付费内购是不需要游戏版号的
企业开发者 广告变现无内购的小游戏需要版号吗?海外企业开发者,想在微信上一款广告变现无内购的小游戏。 想问一下2024年10月这个节点,无内购小游戏是否需要版号? 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有各种各样的回答。 还请各位解答。 感谢!
10-09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互联网资质详情可以私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 在线点餐类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线下咨询通管局,通管局答复小程序不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小程序也无法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09-24没有限制,三类是休闲益智类游戏,四类是复杂类游戏
3类版号和4类版号,在微信小游戏平台发布有什么不同?我们游戏现在介于3类4类之间,这两种版号都可以申请,但4类贵很多,而且听说审核周期比较长,我们如果申请了3类,在微信平台发布会有什么限制吗?比如是否会限制内购付费?是否对推广有影响?谢谢~
09-09个人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操作申请,也可以联系我代理软件著作权
请问个人怎么申请软著?请问个人怎么申请软著?
08-2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互联网资质可以联系我处理解决。
怎么添加电商类目啊?添加电商类目时,需要的资质文件都怎么搞啊?完全没有头绪啊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3、电商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审核要求或规范文件 4、电商平台对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机制或方案
08-29从事陌生交友业务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不分业务运营方式的,就是不管你是小程序、APP、H5,只要你是从事相关的业务就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即针对的是业务本身,而不是运营方式。如果是做成APP形式就需要额外增加一个软著即可,更多互联网相关资质可以联系我!
移动应用的类目,对资质的要求是否与小程序资质要求一样?基本描述:我打算创建移动应用,我打算选择社交类目下的陌生人交友类目, 1.我意识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服务项目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这个资质要求是小程序里面的,请问移动应用也是需要这个资质要求吗? 2.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 这里面提到的服务类目和资质要求是否适用于移动应用? 3.如果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 这里的类目和资质要求不适用于移动应用,请问移动应用是否需要资质要求? 4.我需要创建陌生人交友类app,需要上架到应用宝,需要提供什么资质要求?
08-29可以联系我处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开通广告主功能被驳回10几次,次次理由都不同,让我们怎么办?我们是被小程序类目批准通过的电商平台小程序,申请开通广告主一直驳回。主要是要求我们提供《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明确告诉我们从事小程序电商业务不需要这个证件,而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但小程序审核又要提供这个证书,陷入死循环。。。我们也把情况审核的时候给予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但可笑的是次次驳回的理由都不同。。既然微信小程序都已认定我们小程序是电商平台了,但广告主就是开不通。。。有没大神帮帮啊?多谢,多谢。
08-29从事点餐平台正常也是需要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才能合规运营的,所以不管你是采用小程序、网站、APP还是什么形式经营的,正常都是需要持证才行的,腾讯这边要求你们提供这个证件也是合理的,毕竟他作为平台方是有监管审核的权利的,当然他们本身也是持有这个证件的,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考虑不入驻这个平台改用其他模式经营的,还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针对的是公司主体,只要你公司持证,你不管用哪种形式经营相关业务都是可以的。
政府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个问题上到底监管的是谁?[图片] 坐标陕西,平台要增加点餐平台,而点餐平台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我去申请,政府官网在线填制申请表单里面就没有小程序选项,线下去咨询也一样,我打电话核实,确实没有这个选项,回复给我的很明确:小程序这个也就是微信的一个功能而已,并不是腾讯独立开发出来的APP,而且不属于我们公司的,即使说要看证,也是微信主体单位给相关部门提供去审核,与我们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小程序的是否合规,也只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履约义务,也就是我们众多小程序的“监管单位”是微信的主体——腾讯。 核心冲突所在:政府的规则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只给有独立的APP和网站才办理,微信小程序不具备办理这个证件的前提条件;微信给出的规则是微信小程序主体就得去办这个证件。 我自己总结了一下,我对相关部门的回应的理解就是:微信小程序只是微信的一个功能,微信小程序是否违法违规,相关部门监管的对象是腾讯,小程序的主体作为微信的合作伙伴,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方,腾讯和小程序主体双方都没有立法权、执法权,无法要求政府必须配合、修改相关证书办理的政府规则和要求。 我觉得面临以下问题: 第一,工商经营范围不一致:政府到底认不认可微信小程序是可以独立出来,乃至到了需要政府专门投入监管?投入单独监管的经营范围怎么强调?毕竟微信小程序还没有成为底层生态构架,既没有行业组织,也没有进入国家战略扶持层面,以至于需要特殊监管;目前的现状完全区别于安卓、ios、鸿蒙,仅仅是一款社交APP。 第二,税收结算主体会混乱:虽然腾讯的财付通体现提取费用以财付通形式收取,但是如果微信小程序需要政府单独监管,那么微信小程序的营收是否单独做账和缴纳税收?这打破了过去银行公户、法人、工商三方针对主体的唯一性,整个税收监管将陷入混乱,三方协议怎么签订? 第三,法律责任主体不一致:如果小程序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腾讯如果以政府监管为主的说辞,是否又可以借此逃避监管责任呢? 第四,政府智能划分起冲突:目前我们是市场化经济,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具体经营内容细节的经营和管理。以后所有的APP延伸一个类似于小程序的功能板块,APP主体就都可以要求政府参与管理这个功能板块的具体内容(办证就是其中之一),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政府得承认我们非市场经济定位?这意味着修改国策? 长此以往,众多的公司老是给政府部门电话打个不停,说是腾讯的要求,然后腾讯悄悄的也不说话,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也会引起政府和广大开发者的质疑?我的意见:腾讯是否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现状以及庞大的群体需要,是否可以适当的和相关部门提议或沟通一下?至少让我们广大开发者找到解决问题的对象。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