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主结算规则及流程
1.结算规则 腾讯公司将在次月1号和次月15号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将会推迟),分别对上半月和下半月收入进行结算,并发送结算单到你的结算单邮箱中。 例如:12月1日结算11月1日-15日的收入,12月15日结算11月16日-11月30日的收入 若你是企业用户,需要按结算单邮件的要求邮寄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腾讯公司。腾讯公司将在收到正确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金额打入你的结算银行账户。 若你是个人用户,无需邮寄发票,腾讯公司将在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结算金额为您代扣代缴个税,并接受税务局委托,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最终将剩余金额打入你的结算银行卡。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温馨提示:流量主结算及付款是按结算主体的,结算单包含了同一收款主体在微信开通的全部流量主账号在当月应获取的广告收入。 2.结算流程 企业账号流量主: 企业账号需要按结算单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结算单一并邮寄至指定地址,腾讯公司收到完整的合格的资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金额打入对应的结算银行账户。 企业流量主申请结算所需邮寄资料: 1)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2)邮寄与发票对应月份的结算单,须加盖公司公章。 个人账号流量主: 个人账号无需邮寄发票,腾讯公司将在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结算金额,为您代扣代缴个税,并接受税务局委托,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最终将剩余金额打入对应的结算银行卡。 扣税说明: 如果您是个人合作伙伴,腾讯公司将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附: 个人用户的收入属个人劳动报酬,依据国家关于税法规定及税局征管要求,计算如下: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计算方法 每次劳务收入超过500元(包含本数),腾讯代征3%的增值税,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代征附加税费,适用综合税率为6%(即,按照一般综合税率12%,实行减半征收)。如因税法或税局征管要求调整,需要更改上述规则的,腾讯公司会另行通知。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劳务报酬(大于等于500元)/(1+3%) x 3%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增值税应纳税额 x 6%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当月取得的同一项目下的多次收入合并为每次收入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扣减已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后,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即,如下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增值税-附加税费)(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增值税-附加税费)(超过4000元)×(1 - 20%)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税率分别为20%、30%和40%,即: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具体可以参考以下税率表: [图片] 案例一、A流量主当月收入为400元,则 该流量主收入少于500元,腾讯公司不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且该收入扣减800后,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腾讯公司不代扣代缴个税 案例二、A流量主当月收入为8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800 / (1+3%) x 3% = 23.3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23.3 x 6% = 1.4元 流量主在扣除增值税、附加税费以及800后,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腾讯公司不代扣代缴个税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23.3元,代征附加税费1.4元,不代扣代缴个税 案例三、B流量主当月收入为309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3090 / (1+3%) x 3% = 9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90 x 6% = 5.4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3090 - 90 - 5.4 -800 =2194.6元 个税应纳税额 = 2194.6×20%=438.9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90元,代征附加税费5.4元,代扣代缴个税438.92元 案例四、C流量主当月收入为103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10300 / (1+3%) x 3% = 30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300 x 6% = 18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10300-300-18)×(1-20%)= 7985.6元 个税应纳税额 = 7985.6×20%=1597.1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300元,代征附加税费18元,代扣代缴个税1597.12元 案例五、D流量主当月收入为824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82400 / (1+3%) x 3% = 240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2400 x 6% = 144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82400-2400-144)×(1-20%)= 63884.8元 个税应纳税额 = 63884.8×40% - 7000 =18553.9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2400元,代征附加税费144元,代扣代缴个税18553.92元 3. 您的义务 您需自行履行年底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义务,以及自行承担个税税款的多退少补,您个税税款的调整或其他相关税费的缴纳(如有)与腾讯公司无关。 4. 关于代征税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税收政策规定”),本公司受税务机关委托,对通过本公司获取劳务收入(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支出、特许权使用费等)发生应税项目的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代征纳税人所获取劳务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除此之外的税费代扣代缴以及结算事宜仍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执行,纳税人需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履行其纳税相关义务,以及自行承担补缴或退还的相关税款,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税款的调整与腾讯公司无关。 该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