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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境交易中,销售无介质的计算机软件和课程到境内,款项收到境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凭技术进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这意味着,对于无介质的计算机软件和课程的进口,不需要通过海关进行传统报关,而是通过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 具体来说,无介质的软件属于技术进出口,没有“进出关境”的实体行为,因此不需要报关。但是,为了统计和收付汇需要,则需办理合同备案。凭借《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而无需以报关单办理付汇手续 。 此外,根据《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口载有专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介质,如果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与所载软件的价值分列,或者虽未分列,但是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的证明文件,或者能提供所载软件价值的证明文件,则应当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这表明,如果软件是通过有形介质(如光盘、U盘等)进口的,则需要按照海关的规定进行报关 。 综上所述,对于无介质的计算机软件和课程的跨境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获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以便办理相关的外汇、税务等手续,而不是通过海关进行报关。
跨境支付虚拟产品需要报关吗?境外的公司申请微信支付用于收款,卖的是虚拟的课程,需要报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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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