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原小程序主体变更后就说名称涉及商标,貌似词组命中只要有那个词在里面怎么改都不行,但公司名是有那个词,等商标审批完半年又过去了
认证个账号 光只会说有你申请的名称涉及企业商标?你申请的名称涉及企业商标,请提供加盖公司公童的《商标注册有,需补充提供商标持有者盖章或签字授权的商标授权文件;若明可合理使用该名字的文件,否则可能审核不通过 哪里会有那么多人有商标,那么不是应该按照实际出发吗,再说,查询也没这个商标,你们光是用一个词判断可能是,那么你们也太傻了 我申请的,只要是带着神马2个字的,基本都的说什么商标,商标尼玛啊,我都写地域+神马+关键词了,都还是商标,我这一个6线城市,你跟我说什么有人能那么前卫去
2024-12-24+1 请问楼主解决了吗,审核一直抓着3.4,该有的同意弹窗,相关说明都有,隐私协议也有说清楚,就是不给过
请问涉及收集、存储用户身份信息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图片] 个人小程序开发,放了一个意见反馈用于用户反馈建议和提出bug,多数情况下,需要联系反馈者了解详细信息,便于bug的定位和复现,我认为这是正常的业务逻辑和流程,而且此字段为非必填字段,也没有强制用户填写,为什么一直被驳回,请问涉及收集、存储用户身份信息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在修改指引里,说我违反了3.4,那行,以下是3.4的条文: 3.4 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3.4.1 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任何数据时,必须明确告知用户该数据的用途,确保经过用户明确同意和授权,并应在用户同意和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在用户注销账号后应相应删除相关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地理位置、用户通讯录、用户手机号码等。 3.4.2 不得在小程序任何页面请求或诱导用户输入微信用户的用户名或密码。 3.4.3 不得将搜索小程序功能加入小程序。 3.4.4 不得在页面中进行或将通过小程序收集到的用户数据私下进行出售、转交、交易、越权披露或泄露。 3.4.5 不得在未经用户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显示用户相关数据,比如:头像,昵称等信息。 3.4.6 小程序不得要求用户降低手机操作系统安全性(如要求iPhone 用户越狱、Android 用户ROOT 等)后,方能使用相关功能。 3.4.7 若小程序有需要追踪用户的地理位置的功能,则必须提供退出该位置追踪的功能和明确指示。 请问我违反了哪一条?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