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程序教育/培训机构类目审核问题
- 当前 Bug 的表现(可附上截图) [图片] - 预期表现 一直重复提交审核,一直拒绝通过需要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类目,这个类目又要上传《民办办学许可证》,从上到下都咨询过,并且有政策文件下发,艺术培训机构是不需要前置审批的,为什么要违反国家规定,强制要求上传办学许可证呢! 已经不止我们这一个小程序反馈这个问题了,对你们平台做出以下提议: 微信小程序平台的教育-培训机构类目,资质审核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需更新、细化分类,希望微信平台能够及时研究清楚法规要求并及时更新分类。 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资质要求中,平台对于《发展意见》的理解有偏差,《发展意见》针对的是中小学校外文化课类培训机构,而职业教育、语言培训、其他教育机构等则无此要求。 根据最新的司法部政策,设立艺术类素质教育的培训教育机构,面向成年人的教育机构,都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只要不开展文化课、升学考试培训即可,我们也无法申请相关许可,所以要求我们必须选择“培训机构”类目,这个类目又必须要许可证,而我们根据政策不需要办、也办不了,这就成了矛盾。 另外,由于本身我们的小程序只是提供我们机构的环境图片、信息展示,并不直接提供产品、服务的交易、购买等功能,因此我认为选择“教育信息服务”类目也是符合的,如果“培训机构”类目的审核条件暂时无法调整,则应当允许以“教育信息服务”类目展示我们的小程序。 建议: 1、按照“培训机构”或“教育信息服务”的类目属性重新审核通过 2、将培训机构类目进行细分,对文化课培训机构要求许可证,对艺术等素质教育培训机构不要求许可证 3、直接给出建议,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类目可以进行正确的审核 麻烦审核人员关注下相关政策信息,对我们小程序进行重新审核,谢谢了! 参考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22/content_5315668.htm 教育部文件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1804/W020180420662014537330.docx 司法部网站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8-08/10/tzwj_38281.html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