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专员的回答,帮了我一个大忙解答困惑。同时我补充确认一下几个疑问: 1、只要小程序需要增加有可以把生成的内容分享给好友的功能,都需要增加【社交-笔记】类吗?还是我理解错了? 2、如果先完成小程序的备案后,再添加【社交-笔记】类,这个时候,根据添加该类目的要求,就意味着需要提前去做ICP备案,但是我们即使只做小程序,并不做网站类的,也必须要找个域名去提前申请ICP备案,是这样理解吗? 3、那是否新增添加【社交-笔记】后,需要重新提交一次微信备案审核? 4、由于国家政策双证办理的规定,如果需要ICP备案后30天内需要去办理网安备案,那请问:办理微信小程序的备案登记后,是否还需要去办理网安备案?此前腾讯云的官方工作人员,告知过我们:这边的小程序备案,会自动同步到网安备案,所以就不用重复去做网安备案了,是这样的意思吗?——以上几个问题非常关键重要,还请麻烦运营专员的再次解答,谢谢。
如何解决ICP备案和微信备案的矛盾关系?[图片]我在申请小程序备案的时候,需要先填写服务类目,由于是做一个美颜的工具,需要生成图片后可以分享给他人,所以官方规定要求必须添加社交笔记类目,但是我在选择该类目的时候却提醒我需要这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示例就是ICP备案,但是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record/record_guidelines.html 该教程中并没有提及需要提前这些备案,而是申请完微信备案登记后,就可以在通信管理局的查看到ICP备案了,所以我想问下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需要办理两次ICP备案吗?届时就会有两个ICP备案号都出现在同一个小程序上吗?怎么理解这个流程?请给解答,谢谢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