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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回复! 场景描述: 1:A公司有“网络文化经营许证”,且在小程序上已经上线了网络直播功能; 2:B公司与A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现在B公司需要开发一个小程序,小程序内有直播(播放)内容,播放使用的直播内容为A公司在小程序上提供的直播内容。(这个功能好比是一个网页里嵌入了一个播放器,使用的播放源是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内容) 问: 像这个场景下的B公司上线小程序的时候是否还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需要A、B公司共同或单独出具什么样的文件才可以上线小程序?
小程序直播服务内容由第三方提供,他们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还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么?公司需要开发一个小程序,小程序里有一个直播服务页面,这个直播服务的内容由第三方提供,他们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问,我们还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么?或者这种引用第三方直播页面的,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授权?
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