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转企业后的主体名称修改需要一个仅广东省内市监局会出具的证明,这是针对广东省外个转企用户的打压?
目前几乎所有的市监局接受个转企成功后均开具有市监局字号的《登记通知书》,然而腾讯微信公众号方只会无脑要求广东省和其他少部分地区的市监局会出具的《个体户转型企业证明》,不管如何与腾讯客户反馈,腾讯也只会机械地回复要求出具《个体户转型企业证明》。然而我上门到市监局要求开具该证明,市监局明确表示不开具此种“不合规”的“乱七八糟”的各种证明,并告知我《登记通知书》具有个转企证明的法律效率,腾讯此番属于傲慢无礼的行为,建议我投诉腾讯方。然而我后续多次到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该平台也只是转回到腾讯处理,腾讯仍然傲慢无礼地机械回复:要求提供《个体户转型企业证明》。我在网上查找了一番,仅有个别企业能到当地市监局开具腾讯要求的无字号“不合规”证明,然而腾讯想要的应该是带有粤字号的正规《个体户转型企业证明》。为什么无字号的证明就能通过,有字号的《登记通知书》却没用?是否腾讯内部人员全都傲慢无礼,不做任何了解只会无脑要求《个体户转型企业证明》,这是否符合政府推行个转企政策?接下来是否只能到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投诉?或是还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