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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近期对【深度合成】类目资质进行过相关迭代,建议可按最新资质要求重新提交类目审核: 1、使用自研技术,提供: 小程序主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算法类型为“生成合成类”)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算法类型为“生成合成类”)在审批中的系统截图 (截图需包含完整的主体名称,算法名称等信息); 2、使用第三方技术,同时提供: ① 技术主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算法类型为“生成合成类(深度合成)”)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算法类型为“生成合成类”)在审批 中的系统截图 ②小程序主体与技术主体的合作协议(协议需含【算法名称】或【应用产品】或【备案编号】相关内容) 涉小程序类目资质、适用范围参考: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 -------------------------- 该内容是在其他文章里发现的,还需要增加类目和提供对应的资质。
小程序能否采购已备案通过的大模型向用户提供算法服务,而不被封禁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的公告》 我们小程序计划采购已备案的大模型向用户提供算法服务,同时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可以正常开展服务。 而不被微信官方封禁呢?
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