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文章不存在第三方营销内容被恶意判定违规,申诉无门?
我公众号从浙江文旅公众号转载了一篇资讯信息(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jnP2laVozaCaAZ_2q1wfg),只因文章中有一个小程序二维码,便被判定为第三方营销内容。而事实上该信息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政府公开活动信息,并不是营销内容。通过消息通知中进行申诉仍旧不通过。作为流量主同时也是广告主,我们深知平台互选广告的规则,理解平台想要雁过拔毛的心思。 同样的内容这么多公众号在发,本身也并不是营销内容,为什么我们发就是违规?请问你们审核的依据是什么?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过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