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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解决了吗
关于社交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不需要的问题?据浙江通信管理局2021-04-19 发布的《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三款内容: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或依托智能终端设备的应用程序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不涉及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而现在做社交类小程序一定要上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才可以更改类目。根据通信局工作人员解释,不涉及网站PC端,只是小程序是不需要申请的。而腾讯审核一定要上传。现在让企业用户卡在这中间,进退两难。国家都说不需要,腾讯说需要,这是要怎样? 《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问题的公告》 https://zj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1/art_2d16253c1e9048dea805e4112bb5e7ce.html
2021-12-29通过没,他们说是要去申请然后政府拒绝受理就可以通过
企业只运营小程序,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无需办理ICP证书?今天为小程序申请审核添加功能,因未提交ICP证,未能审核通过。 很意外。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