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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与开放平台主体之间有控股关联关系的,可以走关联主体,占用同主体的绑定名额。如果公众号与开放平台主体没有关联关系,非同主体的绑定上限现在是无法扩容的
微信开放平台-公众号绑定上限问题,绑定公众号上限如何提升?求助各位大佬,现目前公司业务为代运营公众号服务,一个系统集成了多个商家公众号,现在需要打通用户体系,想到了通过unionid机制,但是在微信开放平台中,不同主体绑定上限现在不足,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够提升公众号的绑定上限?
2020-05-15不可以,必须是订阅过的用户
订阅消息可以发送给点击者以外的人吗?比如我提交了一个请求,我想让另外一个人知道我已经提交了 发送一个通知给另一个用户
20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