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是“包含“商标名字的公众号名称都无法正常注册,是否合常理?是否与平台规则矛盾?是否符合《商标法》?
我IP叫大力水手XXXX,但是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因为某个号注册了“大力水手”39类商标导致包含“大力水手”的所有名称都无法注册(在无法提交商标证明下,一个商标申请周期动则近一年,对于个人来说,IP名称只能选择放弃),但我查阅了商标法,我不是近似商标也没有侵权,所以我对平台自相矛盾的规则有几个疑问 1.注册了商标,其他人肯定不能取重复名字。但包含商标名字,比如XXX大力水手,就全部判定无法注册吗? 这里涉及到一个“类似商标”的概念,但大部分包含商标名称不在类似商标定义里。比如39类商标(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大力水手,如果取名“大力水手运输”肯定是涉及侵权的,但我取名“大力水手电影”,“大力水手读书”,都默认侵权必须要提供商标证明吗? 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1%BB%E4%BC%BC%E5%95%86%E6%A0%87/6898593 请问包含商标名称就判定为类似商标而无法注册,腾讯判定的逻辑和《商标法》依据是什么? 2. 商标一共45个大类,仅仅一个类别的商标是否能商标就让其他44个类别的名称无法注册? 在官方《侵权投诉标准》是这样规定侵权的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868a38ccb08c1d77996ed55bc09?highLine=%25E5%2595%2586%25E6%25A0%2587%2520%25E5%2593%25AA%25E4%25B8%2580%25E7%25B1%25BB%2520%2520%25E5%2590%258D%25E5%25AD%2597 投诉方提供商标“好吃”进行投诉,商标类别为“餐饮类”,被投诉方昵称为“好吃食品”,且帐号从事食品生意,基于餐饮与食品为近似行业,可作删除昵称处理; 也就是同一类商标才算侵权 按照这个逻辑,我只要证明我的名字和已注册的39类商标(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不是同一类,则可以注册。 但为什么腾讯只因为一个类别商标,导致其他类别的相关名字都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才能注册,这里是否前后逻辑矛盾? 而且该类商标是一个非常大众的名字,难道因为某个人注册了某个大众名字某一小类商标,其它所有人在不重复取商标名的情况下,就要放弃自己的原有名字吗? 希望腾讯作为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同时,重新考虑下原有规则是否制定的合理和自恰。
2022-01-18 - 关于查询打卡天数:云数据库如何查询某个字段去重后的个数?
场景:用户在连续几天内任意打卡,一天可以打多次卡 需求:查询这个用户在这段时间内打卡天数 描述: [图片] 例如某个用户在7.21打了两次卡,7.28打了一次卡,怎么获取这个用户的打卡天数?(就这个例子,打了3次卡,共2天,2天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202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