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个人主体商家自营 类目 生鲜/初级食用农产品 资质要求审核与相关条例冲突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 针对已提交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包含食品零售(图1),在类目 生鲜/初级食用农产品 审核时被驳回,驳回原因(图2):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初级食用农产品”相关内容 [图片] [图片] 参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全国统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开展经营范围登记的通告【1】在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图3)中,类目 食品销售 ,所包含的食品范围中 包含 水果;鲜果品;果品、蔬菜制品;食用坚果;叶菜类;根茎类;瓜类;茄果类;菌类等初级食用农产品。 [图片] 根据23年公布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8号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建议运营审核人员与法务沟通 参考最新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更新 生鲜/初级食用农产品 资质要求和适用范围,以便于支持 农业、农村发展,减少不必要的阻碍。 [1]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8783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