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务电子化后,认证公众号主体名称修改需上传的“盖机构公章变更证明”没有了,那要怎么修改主体名称?
如题,公司更名后(仅更名,法人和统一信用代码没变),在更新主体名称时遇到了问题,情况如下: 后台相关页面显示,需上传“A 新执照扫描件”和“B 盖机构公章的变更证明” 现在A有,但B没有(只有没章的相关更名通知和表格)。 经和工商相关工作人员咨询后得知,因为上海政务电子化后,就没有给到公司的相关变更登记告知证明了。 那么,该如何进行主体名称变更呢?烦请给个操作指示,多谢! (BTW,能证明“仅更名,法人和统一信用代码没变”的旧执照电子版我还有,但实物版已被工商收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