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号误封后流量主也误封,目前都已经解封,但是违规记录仍在,可以去掉吗?
你好,公众号 (id gh_ad9cd8853385) (APPID wxe99ce222b912e75c) 前几天因广东省联通系统最近正在更新部分授权资料导致误封,前俩天账号已经申诉解封成功,经客服查询目前账号没有封禁其他功能; 但是后台看到违规记录还在,请问会有影响吗,不该有点违规记录可否清掉 [图片]
2023-08-03 - TX审核组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良心不会痛吗?
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请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a4f73ecd700f8fcff307b5bc00 关于近期被认为无资质经营问题,我们和联通提供了各种相关齐全的证明资质等附件给腾讯方 所提供的中国联通代理商平台存档资质,所签信息属实可核验,还这样千方百计无理由难为针对我们,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割韭菜?[图片] 只会死回复“资质不符”哪里不符合了,乱操作
2023-06-19 - 公司主体号已经认证交了300自定义菜单栏也不给我插入外链功能?反馈一个月了,有人处理吗?
反馈一个月了,有人处理吗? 封别人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就这么速度,区别对待就闭口不谈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a4f73ecd700f8fcff307b5bc00 [图片] 原始ID gh_7444091de44a [图片]
2023-05-31 - 【腾讯一手遮天!】所以?大厂就可以无理由封号一个资质齐全的号吗?屏蔽我的帖子?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42885d7494050eccfda5715b800
2023-05-30 - 【无理由区别对待被明显针对割韭菜?】腾讯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
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请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a4f73ecd700f8fcff307b5bc00 关于近期被认为无资质经营问题,我们和联通提供了各种相关齐全的证明资质等附件给腾讯方 所提供的中国联通代理商平台存档资质,所签信息属实可核验,还这样千方百计无理由难为针对我们,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割韭菜? 只会死回复“资质不符”哪里不符合了,请给出指示,不然就是无理由,乱操作 [图片] [图片] 别人的号正常,怎么解释区别对待? [图片]
2023-05-30 - 腾讯审核组?是一群怎么样的“人”睁着眼睛说瞎话,有执法权?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a4f73ecd700f8fcff307b5bc00?fromCreate=0 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
2023-05-26 - 因发了相关文章,账号被系统多次强制退登?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a4f73ecd700f8fcff307b5bc00?fromCreate=0 发了这个之后,马上被退出登录 请管理员看看,谢谢
2023-05-26 - 【无理由区别对待被明显针对】为何腾讯无理由封禁一个资质齐全的公众号,却对同类型的号区别对待?
以下是我们对此咨询客服的部分记录: 您好,我们看了一下电信业务代理商的资质需要验证合同的真实性, 我们公司主体下账号“广州联通流量卡“账号ID gh_4d06ceb75438已通过微信验证, 关于公司法人的个人号“沃在广州”gh_2122da3b7a6a是由法人在学生时期注册并运营, 两个公众号均由法人注册,且对应都有在中国联通代理商平台存档资质,所签信息属实可核验 “沃在广州”从注册以来用心运营差不多有9年了,一直以来也是经过合同签约的也有授权,平时会发布一些省公司的给到的相关政策活动文档,一直为用户提供一个便利的了解资讯平台,广受好评,前不久突然收到封号通知,经过多次咨询得知是被认为资质有问题,我们感到很委屈,因为一直用心分享的教程等都被影响到了,粉丝也都来关心,想要找相关知识都看不了,也是维系联通客户的一个重要渠道,现在联通省公司和市公司也非常重视 关于近期被认为无资质经营问题,我们和联通提供了各种相关证明资质等附件,还这样千方百计无理由难为我们,实在想不通还有哪个文件是缺少的,请明确指出,我们和联通方随时极力配合提供,感谢 现在联通那边也在天天问我们申诉情况,联通那边法务也表示资质齐全,询问原因理由 运营商目前没有说不能和个人签订~可以签订自然人,该公众号注册时主体还是在读学生,我们授权的卡类是校园卡,是支持个人的,因为不可能让一个学生代理去注册一个公司,像我们个人的都是有报备在学校和市公司的,公众号发的内容都是要提前让他们看下可以了才发布,可能以后会改这个规定,我们法人已经有公司主体,未及时迁移是我们的错误,恢复后我们会立即迁移,保证以后会认真了解相关最新政策,再次深刻反省 另外经过客服小姐姐温馨提醒,是因为突然说个人号不能发这些运营商相关的信息,但腾讯并没有一视同仁进行封号,其他同类型个人号全部正常状态,也证明你们存在明显区别对待的情况: 我们的需求是一视同仁,不要搞区别对待,减轻处罚,“沃在广州”解封后我们马上迁移到深圳市联通或我们法人公司的公众号,公众号上的资料真的很重要! 所提供的中国联通代理商平台存档资质,所签信息属实可核验 另外经过客服小姐姐温馨提醒,是因为突然说个人号不能发这些运营商相关的信息,但腾讯并没有一视同仁进行封号,其他同类型个人号全部正常状态,也证明你们存在明显区别对待的情况: 我们的需求是一视同仁,不要搞区别对待,减轻处罚,“沃在广州”解封后我们马上迁移到深圳市联通或我们法人公司的公众号,公众号上的资料真的很重要!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哪个证明还不足? [图片]
2023-05-26 - 文章发出去了4个,却只展示了3个?是什么理由屏蔽?请给出理由,申诉证明全部已经私信给审核人员
反馈无理由封号的证据被屏蔽,要这样区别对待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6c2384d07a83dfaaf8b29d51000 [图片] 我们的申诉:公众号个人主体一直有跟联通签订合同,授权并发布相关内容,且文内使用的链接为联通提供的10010官方链接,该公众号辛苦经营多年,在用户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因封号直至永久,我们非常重视,请帮忙恢复。如仍缺少相关资质证明,可以继续配合提供,谢谢! [图片] 【金山文档】 相关资质和授权证明推广内容来源整理在线文档也已经发给审核组 给出的死回复就是:账号gh_2122da3b7a6a[图片] [图片] 评估过?依据呢,缺少什么都没说 完整的合同,授权,执照,都提供给你们了,齐全 问过一个同行他之前的号被封申诉理由是没有合同不给恢复,我们的合同是前年签订的,一直还在有效期内 请问现在还缺少什么资质?请给一个合理证明依据,请管理员查实后回复 [图片] 以下各种资质原件已在申诉链接中提供 [图片] [图片] [图片] 公众号上面有联通差不多9年来的相关通知,也是我们账号负责发布,现在里面有众多通知,或用户指引教程全部都打不开,这是我们的辛苦资料!需要恢复,谢谢! 由联通提供的说明 [图片] 另外我们看了一下电信业务代理商的资质也只是需要验证合同的真实性,这些我们都有提供在在线链接中,且我们法人公司主体也已经在本月之前完成认证 [图片] 现在联通那边也在天天问我们申诉情况,联通那边法务也表示资质齐全,询问原因理由 我们会一直继续提供优质内容给用户,方便他们查询并了解相关资讯,现在因为相关文章打不开造成一定的麻烦 我们也会持续保持了解学习最新微信公众号运营规范,并严格遵守规范,谢谢 [图片] [图片] [图片]
2023-05-26 - 所以?大厂就可以无理由封号一个资质齐全的号吗?合法合理么?
关于微信公众平台对用户进行永久封号的上位法规定 国家监管层面,上位法对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规定了一些法定义务,主要如下: (1)公示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36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网络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的,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警示、暂停服务等短期处理措施的相关信息应当持续公示至处理措施实施期满之日止。” 简言之,微信公众平台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如果违反了该公示义务,将可能面临《网络监督管理办法》第48条的处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实体法方面,永久封号确要有合法理由 关于公众号发布内容、发布方式是否合法合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合规审核: 法律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2、13条;行政法规层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部门规章层面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6-7条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6条以及规范性文件层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8-18条,还有微信公众平台制定的《微信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腾讯服务协议》及《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以及不断更新的如下微信公众号系统公告。 [图片] 内容层面不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这个辨识难度不算很高,但关于另外一些层面的监管如“带节奏”操控评论、诱导分享、违规拼团类、欺诈类、违法经营及可疑服务类、侵害他人权利类(如侵害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也许并没有那么容易判断,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来利用技术和人工加强审核和分辨。 微信公众号用户,在使用公众号期间,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如此繁多,如果微信公众平台提供者要处置违法用户,找出违反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非难事,但如何评估用户确确实实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缺乏一个非利益相关方的客观评估。如果予以永久封号的理由并不合法,那么又有谁去监督?毫无疑问,是缺乏监督的。 (3)程序方面,微信公众平台永久封号要履行法定义务 首先,微信公众平台应履行公示义务,至少让被封用户“死”的明白。 微信公众平台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这是法律层面的义务,若违反该义务,相关部门有处罚权。 然而,笔者调研了几个“国内互联网大厂”,现实执行情况并不好。有些“大厂”会告知用户账号违反了相关法规,请查看“详细内容”,但点击“详细内容”却发现无处可查;有些“大厂”会告知用户被封号,没有相关原因;甚至有些 “大厂”并不告知用户封号,但其账号已无法正常发送文章。即使公示的网络服务平台,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公示。“国内互联网大厂”尚且如此,其他“厂家”可想而知。 其次,微信公众平台应当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当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对违法违规的用户账号采取永久封号等处置措施后,应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初衷也许是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如此大的“权力”进行一定的监管和约束,但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报告情况如何?报告完之后,网信部门会进行复核么?当微信公众平台,没有履行报告义务,相关的网络监督部门是否应依法履职对其予以处罚呢?这些不得而知。 最后,微信公众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和申诉渠道,公布投诉举报和申诉方式。 目前,各大网站平台审核的现状,仍处于机器人加人工审核,难免出现错误,甚至对于目前新兴的网络直播,许多都是深夜直播,人工审核难以保证。如果永久封号的理由正确,也应当给用户有申诉机会;如果封号理由不正当,在用户陈述申辩过程中,或许能够发现错误挽回损失。笔者同样对“互联网大厂”进行了调研,发现有些互联网平台根本不设申诉渠道,或者即使有些平台有申诉渠道,也形同虚设。 2、微信公众平台对公众号进行永久封号应当合理 《微信平台服务协议》9规定了阶梯式处罚机制与举报机制,“我们会根据用户的举报,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对用户进行暂时封禁,封禁多久?什么情况下进行永久封号?微信公众平台并未公示相应规则,且在永久封号前似乎并没有整改和申诉程序,这是被许多用户诟病的原因。 关键在于处置的合理性,裁量的尺度如何把握的问题,举例说,一个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的知名公众号,由于发布了某篇文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是处以直接封号还是删除该篇文章呢?很显然,违反法律规定的是该篇文章,而不是该公众号传播的大部分内容达到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必须予以封号处理,阻止它以后可能进行的违法或者负能量的传播。 又举例说,由于一个知名公众号的名字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违反了最近发布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会被处以永久封号处理么?微信公众号注册时,名称应该也是经过微信公众平台审核才通过的吧?即使是动态执法,也应该有个责令整改期,而不应该直接予以封号处理。 在笔者看来,永久封禁对一个公众号来说,是最高级别的处置,只有当该公号的传播的内容或方式达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同时也已无整改必要时才可启动。这些对于用户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后续如果这个知名公号由于上述原因被封号了,发布的所有文章和公号里留存的一些资金是否可以导出,该知名账号本身是否有一定的价值都值得商榷。
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