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开发资源是否能迁移或者过户的问题?
前奏:由于老板换了公司名称了(就是把公司名称从A换成了B,统一信用代码也变更了的),这样就导致了公众号和小程序要么迁移,要么在B下面重新申请。公众号倒是从A迁移到B主体下面了,小程序暂时没有迁移。 问题:A主体下面的小程序使用了云开发里面的云函数和数据库。如何让B下面的小程序使用A下面的小程序对应的云开发资源呢? 换一种描述方式就是: 1,打算将A主体的小程序,变更为B主体,咨询变更主体成功后,是否仍可使用此前A主体小程序对应的云开发资源? 2,重新申请B主体的小程序,B账号是否可共享A账号的云开发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