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备案提示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如何处理?
【备案第一个小程序,已通过审核】 主体:公司 负责人:自然人A 负责人手机:手机A 应急手机号:手机B 管理员: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接着备案第二个小程序】 主体:个人 负责人: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此时无法备案,提示【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请问】 1、第二个小程序的手机号,究竟跟谁重复了? 2、自然人B 如何用 手机B 为第二个小程序备案? 3、假设 自然人B 已从公司A离职,在无法跟公司A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如何取消掉A备案信息里的个人信息,以防止发生 “手机号被多人使用” 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