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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则

4.1.2 内容侵权

4.1.2.1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1.2.2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4.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4.1.2.4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4.1.2.5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品牌商标信息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通过账号或利用相关账号功能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售卖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为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协助或便利条件,如引流至销售假冒、盗版商品的第三方商城、第三方平台或其他外部网页等进行交易的行为。

• 使用和品牌方、版权方相同或相似的装潢、标识、商标,或通过自身资质的宣传,使用户误以为其为品牌方、版权方及其授权方的行为。

• 去除、隐藏、伪造品牌或版权作品的商标、标识等,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治理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或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假冒商品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商品;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版权方许可复制的图书、音像、美术作品和软件等。

最后一次编辑于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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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评论

  • Mr. LAN
    Mr. LAN
    2025-12-18

    我们完全支持平台打击治理侵犯肖像、名誉、商誉及隐私权的违规行为,但绝不能不分青红皂白 “一刀切” 式处罚。司法机关依法推进案件执行公开的法定文书,被执行人信息属司法公开范畴。依据《民法典》《信息公开条例》,转发此类文书是配合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的正当行为,完全合法,不构成侵权。

    自媒体转发法院悬赏通告、公安协查通报,本质是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推进案件执行,是维护社会安全与诚信的积极行为,与腾讯平台倡导的 “合规运营、社会责任” 理念高度契合。“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更不能纵容逃避法律执行”,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更是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平台系统审核未区分 “官方司法文书” 与 “普通隐私内容”,“一刀切”仅凭关键词,或举报机械化判定违规,完全忽视内容的合法性与社会价值。若此类误判持续,不仅会削弱司法公信力,更会变相为欠账被执行人逃避法院执行,犯罪嫌疑人逃避警方通缉抓捕,提供可乘之机,损害平台法治底色,与正向价值导向。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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