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龙潭中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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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们的公众号主体是一个公园,园内有很多商业体,我们需要对他们的活动进行宣传。其中没有任何的商业广告交易行为。这个账号算作统一的对外主体,但由于现在文章广告内容判定的新规,我们现在很难去认证我们作为同一主体,是用腾讯的广告平台也很奇怪。因为就是我们自己的活动啊
你好,若文章中涉及到了第三方营销,即符合公告定义提及的“与第三方以商业合作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则会被平台认定为“广告”,不管是否带转化链接(如H5、小程序、淘链接等) 或二维码(企微二维码、微信号二维码等)
觉得实际非第三方营销合作的 在违规提示里可以直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