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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文章不存在第三方营销内容被恶意判定违规,申诉无门?

我公众号从浙江文旅公众号转载了一篇资讯信息(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jnP2laVozaCaAZ_2q1wfg,只因文章中有一个小程序二维码,便被判定为第三方营销内容。而事实上该信息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政府公开活动信息,并不是营销内容。通过消息通知中进行申诉仍旧不通过。作为流量主同时也是广告主,我们深知平台互选广告的规则,理解平台想要雁过拔毛的心思。

同样的内容这么多公众号在发,本身也并不是营销内容,为什么我们发就是违规?请问你们审核的依据是什么?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过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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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2023-09-26

    你好,若文章中涉及到了第三方营销,即符合公告定义提及的“与第三方以商业合作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则会被平台认定为“广告”,不管是否带转化链接(如H5、小程序、淘链接等) 或二维码(企微二维码、微信号二维码等)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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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
    • 麦田守望者
      麦田守望者
      发表于移动端
      2023-09-26
      你这种格式文本不要来回我!
      2023-09-2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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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舒兰
      云舒兰
      2023-11-22回复麦田守望者
      请问你问题解决了吗?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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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enched
    Drenched
    2023-10-11

    我们公众号也是帮忙转发政府活动也被判定,而且我们主体一样的小程序绑定了,也被警告,真的很无语,申诉也没用

    2023-10-11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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