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的文章,因为被人恶意投诉了,这篇文章“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构成犯罪!”是我复制转载的,公众号平台上目前有同样的文章都没有认定违规。该文章菏泽交警、岚山交警、绥德公安、大同普法、彩虹检察、正定县法学会、法治忻州、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普法、泸水法院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微信公众号都发布的有。如果这篇文章存在违规的情况,这么多的政府机关单位会都发布这篇文章吗?审核人员认定申诉不成功,也不给出任何的理由,这对我们号主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因为被人恶意投诉就认定违规,一篇违规直接给封号一个月。
是普法知识的文章,不是需要任何的资质,本人又是从事律师这块工作的,宣传普法知识也是工作需求。
有些内容,需要有资质才能发表。你发的这些单位都是有政务资质的,你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