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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备案提示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如何处理?

备案第一个小程序,已通过审核】

主体:公司

负责人:自然人A

负责人手机:手机A

应急手机号:手机B

管理员: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接着备案第二个小程序】

主体:个人

负责人: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此时无法备案,提示【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请问】

1、第二个小程序的手机号,究竟跟谁重复了?

2、自然人B 如何用 手机B 为第二个小程序备案?

3、假设 自然人B 已从公司A离职,在无法跟公司A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如何取消掉A备案信息里的个人信息,以防止发生 “手机号被多人使用”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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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答

  • 陈宇明
    陈宇明
    2023-11-07

    只要用过了,就换个手机号

    2023-11-07
    有用
    回复 3
    • 何加一
      何加一
      2023-11-07
      没有那么多手机号可以用啊
      2023-11-07
      回复
    • 姜河湖海
      姜河湖海
      2023-11-17
      直接用客户的或公司法人的
      2023-11-17
      回复
    • 伽伽咔
      伽伽咔
      2023-11-28回复姜河湖海
      俩公司一个法人
      2023-1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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