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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号迁移成公众号后,忘记把服务号流量主的收入提出来,请问有什么提取的办法吗?

服务号迁移成公众号后,忘记把服务号流量主的收入提出来,请问有什么提取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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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微信广告运营专员-Su
    微信广告运营专员-Su
    2天前

    你好,迁移前未结算的收入会循既有流程,按原结算主体进行结算,请以结算单上的结算主体为准。请确保账号在迁移前已完善财务信息,以便正常结算。若在迁移前未完善财务信息,请提供迁移前账号的APPID/原始ID核实。

    流量主结算规则及流程可先参考官网帮助中心了解:https://ad.weixin.qq.com/docs/10

    2天前
    有用
    回复 2
    • 林
      1天前
      原账号不能上传电子发票,可以邮寄吗
      1天前
      回复
    • 微信广告运营专员-Su
      微信广告运营专员-Su
      1天前回复
      可以,请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与对应的盖章结算单一起邮寄至腾讯指定地址。
      1天前
      回复
  • 立十
    立十
    星期一 15:31

    如果说填写好财务信息的话,打出结算单和发票邮寄方式来提现。

    星期一 15:31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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