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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清算组成员说明函及原主体清算组印章,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实现迁移?

在原主体已注销的情况下,公众号迁移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必须上传材料

  1. 原主体注销证明文件
  • 《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需登记机关盖章)
  • 经公证的《清算组成员说明函》(根据企业类型提供):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或股东会指定代表签字/盖章
  • 个体工商户:由原经营者签字/盖章
  1. 法律文件
  • 经公证的《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需同时加盖原主体清算组印章及目标主体公章)

二、盖章要求

  1. 原主体:必须由清算组全体成员代表盖章,不可仅由目标主体单方盖章
  2. 目标主体:加盖与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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