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车、顺风车小程序再次被误认为是网约车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官方,您好!我们的小程序项目是拼车、顺风车,并非运营性网约车,出行价格(如下图)我们定为参考价的1/5,参考价即为自贡本地出租车最新收费标准。所以并非交通运营性出行项目,请官方核查,谢谢! [图片] 并且按照官方意见已经补充了“合乘协议”等相关内容(内容在“平台规则 - 合乘协议”中),结果仍被拒两次。 [图片] - 希望提供的能力 请官方通过小程序审核,谢谢
2019-03-15 - 拼车、顺风车小程序被误认为是网约车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官方,您好!我们的小程序项目是拼车、顺风车,并非运营性网约车,出行价格(如下图)我们定为参考价的1/5,参考价即为自贡本地出租车最新收费标准。所以并非交通运营性出行项目,请官方核查,谢谢! [图片] - 希望提供的能力 请官方通过小程序审核,谢谢
2019-03-12 - 添加拼车顺风车服务类目不通过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官方,您好!我们在添加“出行与交通 > 顺风车(拼车)”服务类别时候没通过。根据官方对于“出行与交通 > 顺风车(拼车)”服务类目的描述(图一)和我们在本地相关部门获取的批复文件内容(图二)是一致的,还请官方核实,谢谢! [图片] 图一 [图片] 图二 - 希望提供的能力 希望能通过服务类目添加审核。
2019-03-08 - 合乘车小程序仍未通过审核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之前我们的合乘车项目由最初被列为“出行与交通 > 城市共享交通”,通过了审核。现在同一项目,功能上并无增减,一会儿被列为“出行与交通 > 顺风车(拼车)”,一会儿被列为“出行与交通 > 打车(网约车)”,官方回复“重新提交审核”,结果还是通不过。同一个项目,功能上并未做任何增减,我就纳闷怎么就得不到统一回复,同一解决办法呢?还请官方解惑,谢谢。 [图片] [图片] [图片]
2019-03-06 - 第三天发问拼车顺风车小程序项目不通过事宜
我们已经提交了相关备案证明,但是官方仍未通过审核,导致本月已经无法再添加类目了。国务院发文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即成为拼车、顺风车,相关定义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址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7/28/content_5095567.htm, [图片] 我司的资质证明如下: [图片] 既然我司开发的项目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范围,即为拼车、顺风车证明,为什么官方不给审核通过呢?我司添加拼车顺风车服务类目也不给审核通过,还请官方再仔细认真审核,谢谢!
2019-03-01 - 添加拼车顺风车服务类目不通过,拼车顺风车小程序项目也不通过
我们已经提交了相关备案证明,但是官方仍未通过审核,导致本月已经无法再添加类目了。国务院发文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即成为拼车、顺风车,相关定义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址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7/28/content_5095567.htm, [图片] 我司的资质证明如下: [图片] 既然我司开发的项目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范围,即为拼车、顺风车证明,为什么官方不给审核通过呢?我司添加拼车顺风车服务类目也不给审核通过,还请官方再仔细认真审核,谢谢!
2019-02-24 - 合乘车小程序项目无法通过审核
本小程序是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即以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国家于2016年7月28日发布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当地政府官网也明确发文指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属于互助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内容。同时本小程序所提交的证明已经非常明确说明我司所经营项目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范围”。 本小程序出第一版本审核时候,所提交类目为“出行与交通/城市共享交通”,已经正常通过,现在重新提交小程序代码,现官方却强行要求开通小程序类目:出行与交通 > 顺风车(拼车),并要提交政府交通部门备案证明,问题是已发布的版本和审核的版本功能是一模一样的,现在提交十多次审核都不能通过,添加服务类目出行与交通 > 顺风车(拼车)不给通过,直接提交审核也不给通过,实在无法理解。由于小程序第一版本已经发布上线,还请官方能尽快通过审核,谢谢!
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