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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次官僚的作法,实属给通讯公司做业务,后来通讯公司也是一人不能多号,结果一家公司经营的十几个几十个上百个合法合规服务民生的小程序备案只能像传销一样拉人头来备案。。。如此操蛋的管理,导致营商环境都变差了,最后大家都开始抵制小程序,至少现在已经我们已经在引导客户千万不要用小程序。
小程序备案提示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如何处理?【备案第一个小程序,已通过审核】 主体:公司 负责人:自然人A 负责人手机:手机A 应急手机号:手机B 管理员: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接着备案第二个小程序】 主体:个人 负责人:自然人B 负责人手机:手机B 此时无法备案,提示【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请问】 1、第二个小程序的手机号,究竟跟谁重复了? 2、自然人B 如何用 手机B 为第二个小程序备案? 3、假设 自然人B 已从公司A离职,在无法跟公司A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如何取消掉A备案信息里的个人信息,以防止发生 “手机号被多人使用” 的问题?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