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彻底删除所有主动分享API,并将所有“分享”按钮改为纯本地“保存”功能。但本次审核仍以“社交-笔记”为由驳回,且附图为感恩日记页面。请实际复核我的分享逻辑,而不是仅凭页面截图判断。
我已证明:即使通过右上角胶囊分享,被分享者也看不到任何用户生成内容。
附上录屏:演示从感恩日记页面分享后,对方进入的是欢迎页,内容为0。
若仍认为违规,请明确回答:
1. 我的小程序目前是否存在任何可让他人看到用户内容的分享途径?如有,请指出具体操作步骤。
2. 若不存在,为何仍判定为“社交-笔记”?
我已连续七次提交,每次均按指引整改。本次申诉不求通融,只求按规则复核,对代码不对截图。

你好,小程序核实情况如下:
1.目前最新版本暂不涉及用户自行生成内容的发布/分享/交流,最新版本审核已通过,请留意站内信通知
后续审核将以实际版本内容为准。
小程序类目适用范围可参考: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E7%94%B5%E5%95%86%E5%B9%B3%E5%8F%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