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教程

  • 小程序如何成为流量主?

    符合一定条件的小程序运营者可自愿将小程序内指定位置分享给广告主作广告展示,即可成为小程序广告流量主,按月获得广告收入。 小程序流量主可接入8大广告组件包括:封面广告、支付订单详情页广告、原生模板广告、插屏广告、Banner广告、激励广告、视频广告、视频贴片广告。 流量主可轻松实现流量变现,持续获取收入,依托于高价值的内容,实现品牌塑造和内容变现的双赢。 小程序流量主开通流程: 1.开通条件:小程序累计独立访客(UV)1000以上,且无违规记录,即可开通流量主功能。 2.申请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左侧面板“流量主”,点击“开通”,同意协议提交即可,开通后即可创建相应的广告位。开通后请及时补充财务资料以确保后续正常结算。 3.广告组件接入文档链接更新:查看文档 更多变现指引可查看微信广告官网:https://ad.weixin.qq.com/docs/50

  • 结算企业工商更名/注销了,如何开票结算

    1、结算企业工商更名了,如何开票结算 若结算企业已工商更名,之前未开票的结算单可使用更名后企业名称开票,请勿修改原结算单内容,结算单加盖更名后企业公章即可。 申请结算需邮寄的资料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与发票对应月份的结算单,须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与开票企业名称一致的公章)工商部企业更名证明复印件。建议企业工商更名时,及时将名下流量主账号的结算账户信息申请修改为新名称对应的银行账户,完成变更后的结算月份均可使用新名称开票。 2、结算企业注销了,如何开票结算 若结算企业已注销,可支持清算报告(或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指定的权利义务继受人收款,之前未开票的结算金额,因企业注销无法开具发票,后续按照因无发票扣除税点后的金额支付给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的账户。 申请结算需邮寄的资料如下: 需结算月份的结算单,须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手写签字(请勿修改原结算单内容)。工商部企业注销证明复印件。《关于微信广告已注销企业结算付款的补充说明》原件。建议企业注销时,及时将企业名下流量主账号的结算账户信息申请修改为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的账户,未完成变更的无法处理历史结算,完成变更后的结算月份将按指定结算主体的规则结算。 如有疑问,请通过”微信广告助手(ad_helper)“公众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会及时为您处理。

  • 没有结算单如何处理

    1.邮箱为何收不到结算单? 如果提交的结算邮箱没有收到结算单,请先确认结算邮箱是否变更,邮箱地址是否正确。如确认正确但未收到,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收件邮箱的垃圾箱规则配置问题,设置了拒收或拦截,建议核查下收件规则设置,将腾讯域名tencent.com设置为白名单。 2)公司的邮件系统配置问题,设置了拒收或拦截,建议与贵司邮箱IT核实。 2.没有收到结算单或结算单找不到了,如何申请补发? 2019年9月及以后的结算区间可申请补发结算单。 如需补发结算单,可在“财务管理”页的“结算记录”板块操作,点击需补发结算区间对应的“补发结算单”按钮,即可自助补发。 每个结算主体每份结算单每月申请补发不超过三次,结算单将在10分钟内发送至结算单邮箱。 如有更多需求,请通过”微信广告助手(ad_helper)“公众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会及时为你处理。 描述内容:需补发结算单月份、账号名称、APPID、结算信息、结算邮箱。

  • 企业流量主如何开发票

    1.腾讯的开票信息是什么? 2020年6月起,腾讯公司与流量主的合作主体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建议在开具发票时,参考当月结算单展示的腾讯公司名称,再开具相应信息的发票。 信息变更前(2020年5月及以前)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708461136T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深圳汉京中心支行 817282299610001开票地址电话: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0755-86013388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可选择“信息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微信推广费”、“服务费”等相关类目信息变更后(2020年6月及以后)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71526726XG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深圳汉京中心支行 817281823910001开票地址电话: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0755-86013388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可选择“信息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微信推广费”、“服务费”等相关类目注:请参考当月结算单展示的腾讯公司名称,开具相应信息的发票。 2.发票金额怎么开? 结算单金额为含税金额,开票时即: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结算单金额。 3.发票税率需开多少的? 发票税率请结合贵司营业范围与我司合作内容咨询当地税局确认。 4.发票是否可以多月合并开一张? 当合并多月结算单开票时,请注意: 1)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19年8月及之前月份的结算单可以合并开,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的结算单可以合并开,2020年6月及之后月份的结算单可以合并开 3)相同抬头的发票可以合并开 4)每月的结算单必须分别盖章确认,与发票一同邮寄给腾讯公司 5)请参考当月结算单展示的腾讯公司名称,开具相应信息的发票。 5.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当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是否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可以,我司只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 7.是否可以使用其他企业开票结算? 不可以,开票主体必须与结算单上的结算主体一致。(如:结算单是A,则必须用A开票并收款,不可使用B开票。)

  • 流量主结算规则及流程

    1.结算规则 腾讯公司将在次月1号和次月15号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将会推迟),分别对上半月和下半月收入进行结算,并发送结算单到你的结算单邮箱中。 例如:12月1日结算11月1日-15日的收入,12月15日结算11月16日-11月30日的收入 若你是企业用户,需要按结算单邮件的要求邮寄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腾讯公司。腾讯公司将在收到正确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金额打入你的结算银行账户。 若你是个人用户,无需邮寄发票,腾讯公司将在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结算金额为您代扣代缴个税,并接受税务局委托,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最终将剩余金额打入你的结算银行卡。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温馨提示:流量主结算及付款是按结算主体的,结算单包含了同一收款主体在微信开通的全部流量主账号在当月应获取的广告收入。 2.结算流程 企业账号流量主: 企业账号需要按结算单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结算单一并邮寄至指定地址,腾讯公司收到完整的合格的资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金额打入对应的结算银行账户。 企业流量主申请结算所需邮寄资料: 1)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2)邮寄与发票对应月份的结算单,须加盖公司公章。 个人账号流量主: 个人账号无需邮寄发票,腾讯公司将在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结算金额,为您代扣代缴个税,并接受税务局委托,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最终将剩余金额打入对应的结算银行卡。 扣税说明: 如果您是个人合作伙伴,腾讯公司将为您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附: 个人用户的收入属个人劳动报酬,依据国家关于税法规定及税局征管要求,计算如下: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计算方法 每次劳务收入超过500元(包含本数),腾讯代征3%的增值税,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代征附加税费,适用综合税率为6%(即,按照一般综合税率12%,实行减半征收)。如因税法或税局征管要求调整,需要更改上述规则的,腾讯公司会另行通知。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劳务报酬(大于等于500元)/(1+3%) x 3%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增值税应纳税额 x 6%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当月取得的同一项目下的多次收入合并为每次收入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扣减已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后,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即,如下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增值税-附加税费)(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增值税-附加税费)(超过4000元)×(1 - 20%)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税率分别为20%、30%和40%,即: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具体可以参考以下税率表: [图片] 案例一、A流量主当月收入为400元,则 该流量主收入少于500元,腾讯公司不代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且该收入扣减800后,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腾讯公司不代扣代缴个税 案例二、A流量主当月收入为8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800 / (1+3%) x 3% = 23.3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23.3 x 6% = 1.4元 流量主在扣除增值税、附加税费以及800后,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腾讯公司不代扣代缴个税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23.3元,代征附加税费1.4元,不代扣代缴个税 案例三、B流量主当月收入为309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3090 / (1+3%) x 3% = 9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90 x 6% = 5.4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3090 - 90 - 5.4 -800 =2194.6元 个税应纳税额 = 2194.6×20%=438.9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90元,代征附加税费5.4元,代扣代缴个税438.92元 案例四、C流量主当月收入为103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10300 / (1+3%) x 3% = 30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300 x 6% = 18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10300-300-18)×(1-20%)= 7985.6元 个税应纳税额 = 7985.6×20%=1597.1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300元,代征附加税费18元,代扣代缴个税1597.12元 案例五、D流量主当月收入为82400元,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82400 / (1+3%) x 3% = 240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2400 x 6% = 144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82400-2400-144)×(1-20%)= 63884.8元 个税应纳税额 = 63884.8×40% - 7000 =18553.92元 因此腾讯公司代征增值税2400元,代征附加税费144元,代扣代缴个税18553.92元 3. 您的义务 您需自行履行年底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义务,以及自行承担个税税款的多退少补,您个税税款的调整或其他相关税费的缴纳(如有)与腾讯公司无关。 4. 关于代征税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税收政策规定”),本公司受税务机关委托,对通过本公司获取劳务收入(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支出、特许权使用费等)发生应税项目的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代征纳税人所获取劳务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除此之外的税费代扣代缴以及结算事宜仍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执行,纳税人需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履行其纳税相关义务,以及自行承担补缴或退还的相关税款,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税款的调整与腾讯公司无关。 该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 流量主如何查看收入数据

    1.数据查看 公众号流量主可进入流量主页面【数据统计】,查看曝光量、点击量、点击率等广告关键数据。 曝光量:广告被用户看到的次数 点击量:广告被用户点击的次数 点击率:广告点击率=广告的有效点击量 /广告的曝光量*100% 流量主的广告收入与文章曝光量/页面流量、广告填充率、广告曝光率、计费方式及广告单价均有关联,建议以后台展示的实际收入为准。影响流量主收入因素详情介绍:https://ad.weixin.qq.com/guide/2226 温馨提示:每天上午8点至10点更新昨日收入,后台及流量主服务助手小程序同步更新。 [图片] 2.数据推送 流量主通过“账户设置-数据推送”页面,绑定微信号,即可通过公众号“微信广告助手”每日收到数据推送。 具体内容可查看官网:https://ad.weixin.qq.com/guide/2223 温馨提示:绑定后,每日10点至12点,微信广告助手公众号将为流量主推送昨日收入;如果当日没有推送成功,不影响收入,请第二天查看前一天数据,以后台收入为准。 [图片]

  • 流量主结算信息修改流程

    1. 收款规则基本定义 收款账户:流量主填写广告收入的收款银行账户名称,可能是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开户主体:公众号及小程序注册时填写的主体名称,可能是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收款类型 个人主体:支持主体收款、委托第三方个人收款、委托第三方企业收款企业主体:支持主体收款、委托第三方企业收款、委托个人收款(仅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图片] 温馨提示: 媒体、政府、企业、其他等非个人类型账号不支持委托个人收款。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的企业可委托个人账户收款,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若不同开户主体的账号委托同一个收款账户,最多支持关联50个账号开户主体。[图片] 账户变更 若流量主收款账户或邮箱发生变更,可在公众平台自助提交修改申请,提交完成后,后台审核通过即完成修改,结算信息页面也会展示修改完成后的部分信息。 修改流程如下: 登陆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流量主模块,在“财务管理”-“收入结算”页面的“结算信息”板块,点击“修改”按钮进入结算信息变更页面 变更规则 个人账户收款:支持只变更银行账号、变更其他个人账户收款、变更其他企业账户收款企业账户收款:支持只变更银行账号、变更其他企业账户收款、变更个人账户收款(仅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图片]温馨提示: 个人主体的账号委托企业账户收款后,不支持改为主体或其他个人账户收款。使用同一结算主体的流量主账号,修改其中一个账号的结算信息后,名下所有账号的结算信息会同步更新,系统会以最新修改完成的信息为准。若委托第三方收款,第三方结算主体已提交过结算信息,新委托的账号需提交与已提交过的结算信息一致的信息。若是委托收款的,当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交新的委托收款协议。2. 结算信息要求使用同一个结算主体的流量主账号,须提交同一个的银行账户(如:账户名、开户行、开户支行、开户省市、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及结算邮箱。 3. 审核提交结算信息后,审核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 注: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暂不处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详情可参考:https://ad.weixin.qq.com/guide/2224

  • 流量主申请过程中常见问题

    流量主常见问题可参考:https://ad.weixin.qq.com/guide/2228 1.提交流量主结算信息时,除可默认主体账户收款外,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收款? 个人主体:支持委托第三方个人或第三方企业收款。 企业主体:支持委托第三方企业收款。 温馨提示:媒体、政府、企业、其他等非个人类型账号均不支持委托个人收款。企业委托个人收款只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 2.提交财务资料时,页面提示“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与公众号主体信息不一致”? 因在页面填写的“开户名称”或“开户人身份证号”与账号注册主体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请仔细核对两边信息,保持填写一致的信息提交。 [图片] 3.提交财务资料时,页面提示“结算信息填写错误,请与该主体已提交过的收款账户信息及结算邮箱信息保持一致”? 因同一结算主体已有公众号开通了流量主功能,在页面填写的结算银行账户(如:账户名、开户行、开户省市、银行账号)或结算邮箱与已提交过的信息不一致,同一结算主体必须提交一致的结算信息。 流量主可登录已开通流量主功能的账号后台查询当前的结算信息进行核对,如需提交不同的结算信息,请先申请变更已开通流量主账号的结算信息,待完成变更后再去提交新的账号。 [图片] 4.提交财务资料时,页面提示“提交失败,请重试”? 可能是网络或浏览器缓存问题,建议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或更换时间段再试。 [图片] 温馨提示:若以上操作还不能解决问题,请联系公众号“微信广告助手(ad_helper)”核实,在线客服会及时为你解答。 为了保证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请说明具体问题,向公众号发送以下信息: 【问题描述】 【账号名称、APPID】 【页面错误提示的完整截图】

  • 流量主广告位管理

    公众号流量主可在【账户设置】中选择自由开启或关闭文中广告、底部广告和互选广告,点击“设置”进行操作。 温馨提示:广告位关闭后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开启。 [图片] 小程序流量主可在【广告位管理】中选择自由开启或关闭广告位,在“广告位状态”处点击关闭。关闭广告位后小程序将不展示广告。 [图片] 温馨提示: 公告提示的说明: 提示“小程序广告组件正在审核中”:表示广告组件正在审核中。请等待审核。 提示“小程序广告组件审核通过”:表示广告组件符合规范,审核通过,线上会展示广告。 提示“小程序广告组件驳回原因”:表示广告组件不符规范,审核不通过,且提示原因。请修正广告重新发布并等待审核。 提示“小程序广告组件关闭原因”:表示巡检发现广告组件存在不符规范或数据异常,已对账号进行流量主功能封禁处理,点击详情可查看原因。请待功能解封后修正广告重新发布并等待审核。 广告组件规范可查看:微信小程序广告应用规范

  • 流量主审核时间

    公众号流量主: 满足门槛即可申请成为流量主,即时开通。 财务资料审核时间:7个工作日。 小程序流量主: 流量主功能开通时间:满足门槛即可申请成为流量主,即时开通。 财务资料审核时间:7个工作日。 广告组件审核时间: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暂不处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