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实施分类管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被分为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条例》第十条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这9类用于特殊目的的化妆品产品,被认为风险相对较高,相比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监督管理方面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