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小程序交易服务违规管理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1.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涉及网络交易业务的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及其开发者。
1.2 为保障微信小程序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开发者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小程序平台服务条款》《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等平台协议及规则(以下简称“平台协议、规则”)制定本规则。
1.3 开发者通过其小程序向用户提供网络交易服务,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否则平台有权对开发者的违规行为采取处理措施。
1.4 平台基于用户投诉/举报、监管部门通报、主动排查等合法合规渠道获取开发者涉嫌交易服务违规的相关信息,并结合开发者的举证情况对开发者的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判定。如判定开发者存在违规,平台将依据本规则采取相应违规处理措施。
1.5 开发者如对平台依据本规则采取的违规处理措施存在异议,可自收到平台下发的违规处理通知72小时内向平台发起申诉。如开发者未在申诉时效内发起申诉,视为开发者认可平台作出的违规处理。
1.6本规则旨在基于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规则,尽可能以客观、可执行的标准对开发者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但平台的相关人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获取的资料、信息进行判断,无法从客观能力或法定权利上确保处理能够完全准确无误。因此,除了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直接造成的损失外,平台无需对依据本规则作出的决定或行为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 第二章 交易服务违规行为

违约类型 行为 描述
商品违规描述不符指开发者实际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与其对该商品/服务的展示、描述明显不符,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的性质、价值、外形、物流方式、运费、售后服务等要素不符。
质量不合格/品质问题 指商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平台相关规则要求,或因商品/服务品质问题影响用户对其使用功能、目的的实现。
假冒品牌 出售假冒商品,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出售盗版商品的行为。
故意混淆 经判定,所经营的商品或品牌对他人品牌、商品名称、包装或页面设计、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买家混淆、误认的。
经营违规发货超时指开发者超过承诺发货时限仍未进行发货;如开发者未约定发货时限,平台以用户支付后72小时内发货为准进行判定。
诱导线下支付 指开发者诱导用户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进行支付。
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 指开发者未按照平台规则向平台提供相关资质。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 指开发者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交易信息/用户信息,或致使用户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咨询违规消极回复指开发者对用户、举报人或平台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实施威胁、恐吓、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等行为,或使用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等行为。
恶意屏蔽 指开发者利用技术手段无故将用户拉至黑名单,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享有客服服务等行为。
售后违规消极售后指开发者在审核处理售后服务环节,存在未与用户核实确认、未协商一致、自行无故/批量驳回用户的售后服务的行为。
售后服务缺失 指开发者不设置售后服务,或虽设置售后服务,但对相关入口或功能进行隐藏,或通过其他方式卡死售后功能导致用户体验受损。
交易投诉违规拒绝举证开发者在平台纠纷介入等环节拒绝提供平台要求的举证材料解决用户问题。
拒绝执行 开发者在交易投诉判责后拒绝执行退款/退货退款等判责结果的行为。
提供虚假凭证 指开发者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平台规则等的规定,向平台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
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指开发者根据本规则规定应缴纳/补缴保证金,而在平台下发系统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证金。
其他违规 其他违规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或影响用户交易体验的行为。

# 第三章 违规处理措施

开发者通过其小程序提供网络交易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本规则第二章列举的任一违规行为,平台将对开发者收取违约金,并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对该小程序扣减一定分值的交易体验分。具体规则如下:
3.1 违约金规则
3.1.1 当开发者经平台判定存在本规则第二章列举的任一交易服务违规行为,开发者须向平台支付违约金15元。
3.1.2 违约金由开发者按月度支付。平台将根据开发者当月累计违规次数计算开发者应支付的该月违约金总金额,并于次月1号向开发者下发支付违约金的通知。
3.1.3 开发者应于每月15号之前,按照平台下发的通知载明的上一月度应支付违约金总额向平台足额支付违约金。
3.1.4 开发者未按期足额支付违约金的,平台将暂停为该小程序提供支付能力直至开发者足额支付违约金。
3.2 交易体验分规则
3.2.1 交易体验分以小程序为单位进行管理,每一小程序的初始交易体验分分值为100分。如同一开发者有多个小程序,不同小程序将分别计分。但如开发者被平台采取了“终止服务”的处理措施,则该开发者的所有小程序均受影响。
3.2.2 当开发者在其小程序出现本规则第二章列举的任一违规行为,平台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该小程序进行不同分值的交易体验分扣减。
3.2.3当小程序的交易体验分被扣减至(等于或小于)如下分值节点,平台有权对该小程序/其开发者采取相应节点的处理措施。

分值 处理措施 措施/后果描述 持续时长
95分 交易体验风险预警 平台通过站内信、模板消息等方式,对开发者的违规行为及分值情况进行提示告警。 /
90分 交易体验风险预警 同上 /
85分 交易体验风险预警 同上 /
80分 保证金缴纳 开发者应按照《小程序交易保证金管理规定》 的规定缴纳相应金额保证金 /
60分 小程序交易风险提示 用户在进入支付环节时,系统弹出针对该小程序的交易风险提示页,对用户进行提醒。 1天
40分 小程序交易风险提示 同上 3天
20分 暂停服务 平台将暂停为开发者就该小程序提供服务,用户将无法搜索、打开小程序页面。 7天
0分 停止服务 平台将停止为开发者提供服务,用户将无法搜索、打开该开发者的所有小程序,开发者亦无法在平台注册、经营其他新的小程序。 永久

*分值指“已过申诉时效或平台认定申诉不成立的违规扣分。”
3.2.4 小程序交易体验分扣分于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清零。扣分清零后,小程序的交易体验分分值恢复为初始分值(100分)。已被采取终止服务处理措施的开发者及其小程序不适用本条规定。

# 第四章 其他

4.1 除本规则列举的违规情形外,开发者如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违禁商品、销售假冒/三无商品、进行虚假交易等行为,腾讯将按照《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等平台规则对开发者和/或小程序采取限制功能甚至终止服务等处理。
4.2 本规则为动态文档,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更新、增加相关管理细则,开发者应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4.3 本规则于 2023年11月15日 公示生效。为营造良好健康的微信生态,平台有权对本规定不时予以调整并公布,请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