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诉规则与处理标准
# 第一章 总则
若开发者对平台的判责结果存在异议,有权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起72小时内向平台提起申诉,申诉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平台将依据既定的平台规则、用户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者所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并作出最终的申诉判定。
1、概述
为保障微信小程序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交易纠纷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微信小程序交易服务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 适用情形:本标准适用于在微信小程序平台内发生、且经用户投诉后已由平台介入处理的交易纠纷。
- 申诉主体:在上述纠纷中,若开发者对平台的最终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据本标准规定提起申诉。
3、基本原则
微信小程序平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为准绳,协助用户与开发者解决交易纠纷,平等保护开发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 第二章 开发者申诉须知
1、申诉次数限制
每个投诉订单仅支持一次申诉,开发者逾期未申诉或申诉失败,平台不支持再次发起申诉。
2、申诉结果处理
若申诉成功,则开发者无需按照违规管理规则中的第三章违规处理措施缴纳违约金;
若逾期未申诉或申诉失败,则开发者仍需按照违规管理规则中的第三章违规处理措施缴纳违约金。
3、申诉渠道
开发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平台官方提供的申诉渠道(路径示例:小程序管理后台 → 支付与交易 → 交易保障 → 交易投诉 → 投诉内容右侧操作,点击下方的申诉详情处)填写申诉原因及上传相关证据材料。任何非官方渠道的申诉请求将不予受理。
# 第三章 申诉处理细则
1、申诉举证指引
开发者需在投诉单完结后的72小时内发起申诉。为确保申诉内容合理、清晰,可根据所属申诉场景及以下申诉材料提交对应凭证。同时,请务必密切关注微信服务通知或小程序内的处理进度。
※常见申诉场景及对应申诉材料参考如下:
| 申诉场景 | 申诉材料 |
|---|---|
|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 包括但不限于: a、提供已在规定时效内发出的截图凭证或仍在发货时效内的凭证,如与用户约定或页面公示的发货时效; b、因用户原因导致发货超时的凭证,如收件地址不详细或错误、联系方式空号等; c、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未按约定时效出餐/配送 | 包括但不限于: a、提供商品在约定时效前已出餐/已送达的凭证, b、因用户原因导致出餐/配送超时的凭证,如配送地址不详细或错误、联系方式空号等; c、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未发货 | 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投诉前已发货且物流正常更新的物流单号/截图凭证, b、快递公司因商品收件地不详细无法配送的公章证明; c、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未经用户同意取消订单退款 | 用户同意退款的聊天凭证/用户自行申请退款的凭证 |
| 充值类商品未到账 | 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投诉前充值已到账的凭证或仍在到账时效内的凭证,如与用户约定或商品页面公示的到账时效; b、因用户原因导致未到账的凭证,如充值账户、充值号码提供错误。 |
| 拒绝发货前/交付前退款、用户已申请退款但开发者强制发货 | 包括但不限于: a、在用户申请退款前商品已正常发出的截图凭证, b、商品属于非现货特殊定制商品,且提供用户参与定制以及定制商品已在制作中的凭证。 |
| 物流超时未有揽件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投诉前物流已正常更新的凭证, b、属于私人物流且能提供内部流转信息; c、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物流超时未有揽件信息,平台介入时物流已正常更新 | 包括但不限于: a、交付快递凭证和物流属于正常时效内更新的凭证, b、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物流配送异常 | 包括但不限于: a、因用户原因导致的凭证,如收件地址不详细或错误、无法联系上用户等; b、用户投诉前物流已正常配送途中的凭证(需要物流出具的凭证); c、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无法发货的报导截图或物流公章证明。 |
| 配送超区 | 包括但不限于: a、商品页面/与用户聊天页面已明确说明配送范围的凭证(用户地址不在该范围内), b、开发者已配送至正确地址或提供用户要求配送到其他地址的凭证。 |
| 无法自提 | 包括但不限于: a、证明用户自行选错自提点的凭证(如下单页面截图), b、证明因消费者超时未取件导致货物丢失的凭证(如自提点超时规定、沟通记录等); c、证明用户已正常自提完成等反驳凭证。 |
| 表面不一致(非餐饮品类) | 包括但不限于: a、物流损:若主张商品性质签收后反馈无效,需提供签收后反馈无效的事先声明与用户本人签收底单,如涉及物流代签或驿站快递柜代收,需提供物流加盖公章的代签声明; b、商品错件/不符:若主张用户提供凭证中商品非开发者商品,需提供开发者发货打包凭证和用户签收凭证或物流加盖公章的代签声明; c、商品少件:该商品实际称重图片,物流公司后台发出与签收的称重对比图等凭证。 |
| 表面不一致(外卖类) | 包括但不限于: a、外卖已完整送达的图片, b、外卖送达图片与用户购买餐品未存在漏送或错送的凭证。 |
| 表面不一致(堂食类) | 包括但不限于: a、餐品完好出餐的凭证, b、餐品与下单商品一致无误的凭证。 |
| 变质问题(肉眼可辨认) | 包括但不限于: a、购物页面关于商品/餐品问题反馈时效的提前声明,用户已知晓且反馈时间已超出该时效的凭证; b、商家已事先说明商品/餐品存在问题需当快递员/外卖员面拍照拒收,且消费者已知晓此要求,但未进行及时拒收的凭证; c、经用户同意放置快递柜,因用户长时间未取货导致商品/餐品变质的凭证等。 |
| 签收异常(餐饮外卖类) | 餐品外卖员已配送完成的图片凭证 |
| 签收异常(非餐饮外卖类) | 用户本人的快递签收底单或快递员经用户同意放置在代收点的沟通凭证 |
| 未收到商品,物流信息显示暂存/已妥投在快递站 | 物流公司已下发取件码至用户的凭证 |
| 用户拒收商品,开发者不退款 | 包括但不限于: a、物流未显示用户拒收或商品用户已签收的凭证, b、用户拒收物流还在返件正常走件中,开发者还未签收的凭证; c、商品性质问题不支持拒收退款的有效凭证。 |
| 服务无法兑换/使用 | 包括但不限于: a、清晰醒目的规则页面截图/链接,用以证明在用户购买前,开发者已通过商品详情页、购买弹窗、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告知了服务的有效期、使用条件、兑换流程、预约方式、限用范围等,用户未按规则操作或操作不当的凭证; b、提供用户投诉前已提供相关服务的凭证。 |
| 服务不相符 | 包括但不限于: a、商品详情页完整截图/存档,具体说明该订单服务范围,且与所提供服务一致的凭证; b、提供用户投诉前已按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凭证。 |
| 账户充值后无故封禁,需退款 | 提供用户投诉前违规的凭证截图及违规封禁的事先公告声明 |
|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非特殊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退回商品不符合完好标准或商品用户已使用,影响二次销售的验货图片; b、商品性质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凭证(如定制商品,用户参与定制且已制作的相关凭证)。 |
| 因用户个人原因要退款(餐饮堂食、外卖类) | 用户申请退款前餐品已出餐的后台截图等 |
| 质量问题 | 包括但不限于: a、商品超出质保周期的凭证,如按国家三包标准时限标注在页面说明的凭证; b、商品无问题的凭证,如商品批次的品牌官方或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等; c、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
| 自动贩卖机故障、异常 | 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已取货的视频截图凭证, b、机器后台无异常、正常运作的凭证。 |
| 充电宝已归还开发者仍计费 | 包括但不限于: a、后台系统显示用户商品未归还的截图凭证, b、用户开始使用商品时间、归还商品时间和计费规则的后台记录凭证。 |
| 电单车启动行驶后无电 | 包括但不限于: a、该商品后台电量正常的凭证, b、后台用户行驶记录截图凭证,证明是用户行驶时超出运营区导致商品断电。 |
| 电单车可行驶公里数与实际骑行里程数不一致 | 提供后台用户骑行前可行驶公里数和用户实际行驶公里一致的记录数据 |
| 租赁商品存在故障/异常 | 包括但不限于: a、开发者后台显示商品无故障或无异常的凭证, b、因用户未及时归还租赁商品或操作不当导致异常的后台截图凭证。 |
| 租赁商品调度费不合理 | 因用户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违规停放的后台截图,且商品详情页已提前说明调度费相关事项的凭证等。 |
| 交通出行重复扣费/支付 | 包括但不限于: a、开发者收款后台显示未有重复收费的凭证, b、因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多次收费的凭证等。 |
| 假货 | 可证实商品是正品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厂家或品牌的经销凭证或有效期内的授权书、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检测凭证等) |
| 三无问题 | 提供商品非三无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 |
| 收费不合理 | 事先公示的标价与实际收费对比一致的凭证 |
| 票务退款收取手续费 | 用户个人原因退票,且商品详情页已提前告知商品退款需要收取手续费的截图凭证等。 |
| 拒绝退还余额/押金(充值/押金类) | 包括但不限于: a、在合理退款时效内的凭证, b、因用户个人原因(账户提供有误、操作违规且页面已有事先说明相关事项)导致的凭证。 |
| 客户同意撤销投诉 | 提供能显示客户撤销投诉具体时间的凭证 (时间范围:客户已投诉,但平台尚未做出最终判责之前。) |
| 支付平台 | 包括但不限于: a、商户联系方式, b、联系商户处理信息的凭证。 |
2、申诉裁定结果
平台将基于普通人的认知、交易惯例及审慎原则,对申诉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据此作出判断。请注意,平台的判断是基于所提交证据的中立调解,并非司法认定。
申诉通过:投诉单原判责认定事实不清、适用规则错误的,平台将变更原判定结果,给予开发者申诉通过。
申诉驳回:投诉单原判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规则正确的,平台将维持原判定结果,给予开发者申诉驳回。
# 第四章 附则
1、本规则为动态文档,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更新、增加相关管理细则,用户和开发者应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2、本细则于2025年11月30日公示生效。为营造良好健康的微信生态,腾讯公司有权对本规则不时予以调整并公布,请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