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格式见本办法附录),履行备案手续。

# 资质示例